金門商品標示考核 績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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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麗妤/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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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為促進市售商品正確標示,保障消費者權益及提昇經營者商譽。經濟部督導除督導地方政府就市售商品進行專案或非專案抽查外,也每兩年針對地方政府執行商品標示業務績效進行考核,金門縣政府於一○四年至一○五年度商品標示考核業務中榮獲甲等績優。縣府建設處表示,將賡續依規定加強商品抽查工作,並積極輔導業者提昇正確商品標示及認知,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金門縣政府為促進市售商品正確標示,保障消費者權益,有效建立商譽,防止標示不實或不合格商品流入市面,避免違規商品衝擊產業經營環境及影響消費者權益,積極加強辦理市售商品標示之查核作業以及標示宣導工作。金門縣政府於一○四年至一○五年度商品標示考核中,榮獲甲等績優,日昨由縣府建設處科長陳彥志代表授獎。
縣府建設處指出,商品標示如同商品的身分證,消費者除考量價格、外型及實用性外,尚須注意商品需有商品名稱、成分或材料、數量或度量、製造日期,以及製造廠商基本資訊與原產地等。也藉以呼籲消費者購物應認明有完整商品標示之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