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檢申管辦法發布修正
環保署發布修正「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本縣環保局指出,此次修正包括強制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核准許可廢(污)水排放量達每日1,500立方公尺以上者,應設置自動監測(視)設施,燃煤發電廠應執行汞總量管理、特定業別廢水應分流收集處理,另增訂飼養豬隻、牛隻之畜牧業應採行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小型飼養豬隻之畜牧業應檢具廢(污)水管理計畫,及強化污染物疏漏之應變、廢水回收使用管理等相關規定,並給予緩衝期間,以利業者遵循。
環保局表示,環保署希望藉由水量水質自動監測(視)設施的運用,使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水量、水質之自動監測即時數據公開透明,並藉由簡化沼液沼渣農地肥分管理規定,降低畜牧業負擔,以提高執行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執行之意願,以促進水體清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