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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志工培訓 縣府盼建一套管理機制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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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從事志工的人口比例逐年上升,許多人在行有餘力時,都希望能付出自己的一份心力,做些回饋社會的事情,這一方面是為了他人福祉著想,另一方面則是為了自己內心的充實而如此行為;隨著從事志工的人口越來越多,相信有更多的社會資源成本將能夠被完善的運用,許多弱勢族群也能夠得到更充分的照顧。準此,針對地區志工的培訓,縣府長期以來都希望能建立一套管理機制,也請相關單位能研議培訓制度並說明當前執行情形。
舉其犖犖大者,民政處表示,該處歷年來已多次辦理戶政志工特殊教育訓練,另為加強增進戶政專業志工素養,107年4月將再賡續辦理志工特殊訓練,以提升戶政志工服務品質,落實志願服務成效,促使社會祥和進步。
教育處也指出,依志願服務法:「為提昇志願服務工作品質,保障受服務者之權益,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對志工辦理下列教育訓練:1.基礎訓練。2.特殊訓練。前項第一款訓練課程,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二款訓練課程,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依其個別需求自行訂定。」
另該處也由各轄屬學校志工隊依其個別專業需求自行訂定特殊訓練項目 ,並各自訂定組織章程,以符合該志工隊管理需求。同時持續鼓勵各志工隊不定期安排志工增能訓練研習,以協助志工學習成長。
社會處則說明,依志願服務法規定,必須完成志工基礎訓練12小時及各目的主管機關所辦理之志工特殊訓練12小時,方可領取志願服務紀錄冊;另為弘揚志願服務理念,提昇志願服務品質,結合資深志工,精進志工知能,縣府每年皆針對服務滿一年以上者辦理志工成長訓練,每二年對服務三年以上志工幹部辦理志工領導訓練。
有關志工訓練及專業度管理,該處將針對取得進階之幹部訓練資格的志工建立培訓師資資料庫;另為強化志工專業知能,依服務工作性質以熟悉服務工作場所為主,施以服務工作講習,縣府也將檢核年度內有辦理志工各類教育訓練(基礎、特殊及在職訓練)場次之志工運用單位,納入志工服務推動成效,作為訂定績優志願服務團隊選拔、優秀志願服人員推薦等之指標項目,並針對評鑑指標,修正團隊的運作方向,藉以建立志工團隊督導機制。
此外,文化局針對文化志工之訓練,每年都會進行最少一次特殊教育訓練,歷年來曾就美學、藝術欣賞、歷史、文學、金門民俗、社區營造、圖書館管理、舞台燈光、繪畫等方面進行講座或培訓,經訓練合格後均有頒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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