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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人權 納稅者保護法上路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峻魁/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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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金門稽徵所表示,與民眾息息相關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經過一年的公告後,已經在去(一○六)年的十二月二十八日起正式施行了,全條文共計二十三條,其目的在為保障人民賦稅之權利與義務。
為了落實憲法所明定的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以及其他相關基本權利之保障,同時也為確保納稅者的權利,進一步實現課稅公平以及貫徹正當法律程序,業已經於前(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經總統公布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經過一年的公告期後,並自去(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正式施行上路了。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金門稽徵所表示,甫上路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之制定,主要係參考先進國家,並且符合世界立法潮流接軌國際以「專法」訂定,以保障賦稅人權,維護人民基本生存權利,實現公平課稅,並嚴守程序正義。
北區國稅局金門稽徵所特別提醒民眾,「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的適用範圍,包括有:國稅(含海關徵收之關稅以及代徵稅目)以及地方稅,而該法第一條即明示「為落實憲法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及其他相關基本權利之保障,確保納稅者權利,實現課稅公平及貫徹正當法律程序,特制定本法。關於納稅者權利之保護,於本法有特別規定時,優先適用本法之規定」。故其關於納稅者權利之保護,係屬特別法性質,優先於稅捐稽徵法及各稅法之適用,僅本法未有規定,始依其他相關法律之規定,其制定之重點歸納如下:一、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得加以課稅。二、落實正當法律程序。三、公平合理課稅。四、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組織。五、強化納稅者救濟保障。
此外,北區國稅局金門稽徵所也再次提醒,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另外有製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疑義問答(Q&A),有意進一步了解法條詳細內容以及立法內容者,可自行至國稅局網站進行下載參考,或是可以加入國稅局Facebook臉書粉絲專頁,就可以即時同步來掌握相關的稅務訊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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