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登錄無形文化資產 納入多項傳統技藝與宗廟儀典
保存及發揚地區無形文化資產,繼2011年登錄6項無形文化資產後,文化局再公告登錄三類五項,包括三件傳統民俗、一件傳統工藝及一件表演藝術。
金門縣文化局表示,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口述傳統、民俗及傳統知識與實踐,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登錄,辦理公告,並應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該條文也規定,登錄之無形文化資產項目,主管機關應認定其保存者,賦予其編號、頒授登錄證書,並得視需要協助保存者進行保存維護工作。
金門縣文化局指出,為保存及發揚地區無形文化資產,以保留及傳承這些地方特有的文化傳統。接續2011年已公告登錄的6項無形文化資產後,經過106年12月11日舉行召開「106年金門縣無形文化資產登錄審議會」會議(審查的委員包括,呂坤和、黃奕展、楊天厚、陳炳容、陳景林、薛德成、呂榮商、蔡是民、吳鼎信、陳金鑫等十位)。近日由縣府正式公告,再登錄三項五類無形文化資產,包括傳統民俗「金門黃氏恭迎紫雲始祖守恭公巡安」、「峰上天后宮祭蜂鄉俗」及「蓮庵金府王爺聖誕建醮遶境」。金門傳統工藝-翁文標的傳統糊紙。金門傳統表演-蔡遠進金門傳統傀儡戲。
文化局也說明,100年已登錄的六項無形文化資產包括,瓊林蔡氏宗廟祭祖儀典(農曆二月初七日、十月初六日)、四月十二迎城隍:(農曆四月十二日)、中秋博狀元餅(農曆八月十五前後)、后湖海醮(十一月)、風獅爺(非活動性)、普渡燈等。其中,四月十二迎城隍在103年已經文化部指定為國家重要民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