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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去年共抽驗962件食品 不合格率為3.84%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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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維護消費者權益,金門縣衛生局於去年(106)年度計抽驗稽查962件食品,總計檢驗4754項,檢驗項目包含防腐劑、人工甘味劑、殺菌劑、過氧化氫、重金屬、甲醛、塑化劑、黃麴毒素、農藥殘留、動物用藥殘留、亞硝酸鹽、總生菌數、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糞便性鏈球菌、綠膿桿菌等等,檢驗結果發現不符規定的有37件,不合格率為3.84%,其中蔬果及其加工品抽驗172件,有18件未符合規定,不合格率10.5%,不合格比率最高,其次為冰品飲料抽驗114件,有10件未符合規定,不合格率8.8%。針對不符合規定產品,衛生局已要求將該產品下架不得販售,若經追查產品來源為外縣市,則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處辦。
金門縣衛生局於106年度依年度抽驗計畫前往各大賣場、超市、傳統市場、學校,各食品製造業抽驗稽查市售食品計962件,包括肉品及其加工品38件,蛋品及其加工品12件,水產品及其加工品27件,校園食材150件(1件未符合規定),蔬果及其加工品172件(18件未符合規定),冰品飲料114件(10件未符合規定),烘焙食品106件(4件未符合規定),加水站77件,食用油脂12件,醬油及調味品2件,花生及其加工品100件(2件未符合規定),米麥、雜糧類13件,豆類及其加工品70件,肉粽類8件(1件未符合規定),湯圓8件,麵製品49件,乳品3件(1件未符合規定),食品級清潔劑1件。針對未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之食品皆要求業者下架不可販售並追溯源頭、輔導食品業者相關作業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若非本縣所轄食品業者,均移請所轄衛生局處辦,落實源頭管理及要求業者做好自主衛生管理。
另外,衛生局特別提醒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並應建立良好的自主衛生管理制度,凡經查察與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相關法令規定不符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辦,民眾若對檢驗內容有任何疑問,可向衛生局檢舉或諮詢,以共同維護消費大眾食品衛生安全。(諮詢電話:082-330697#306。)以上抽驗結果,可上金門縣衛生局網站http://www.kmhb.gov.tw/食藥資訊公開專區查詢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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