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落實文化書寫工程 村史徵件更正為18本
金門縣文化局為鼓勵創作金門村史題材,107年持續推動「金門村史」徵選作業,原公告徵集6本更正為18本,且因品質管控需要,投件者需先試寫12,000字以上內容,以供評審評選,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至2月25日截止收件(以寄到日為憑),凡經甄選入選完成出書者,每案最高獎助金額新台幣50萬元,文化局敬請有興趣民眾踴躍送件,詳細甄選簡章請至文化局網站查閱或下載。
文化局105年為落實文化書寫工程,以每年補助五至十本書出版的方式,進行村史的撰寫,一來可補縣志史料文獻之不足,二來也希望以生動刻畫出村里特色的內容,讓更多人透過村史書籍更深入地認識家鄉事。105年補助出版的書籍包括,林馬騰「古韻今輝-烈嶼上林鄉社史」、林金榮「金城鎮民的歲月容顏-后浦往事」、黃克全「汶水揚波后水頭」、楊天厚和林麗寬「走讀金門青嶼」、李福井「古寧頭│李花開」和蔡群生「御賜里名│瓊林」。一○六年入選並完成寫作的村史書籍計有:羅志平「烈嶼羅厝的美麗與哀愁」、林志斌「烈嶼之心:東林的那些人、那些事」、顏炳洳「賢聚│留餘蔭忠孝傳芳」、陳慶瀚「科甲聯登的村社│陽翟」、高丹樺「我的家鄉在烏坵」、王水彰「金門呂厝村史」。今(107)年續推動「金門村史」徵選作業,原公告徵集6本更正為18本,二月二十五日止收件,敬請有興趣之民眾踴躍參與。
文化局指出,今年徵選主題,舉凡關注於金門各地方村落文化特質、歷史演進及全縣性經濟或商業活動等,以及社區發展變遷之文字敘述,均在徵選範圍內。例如:河流與聚落生活、水利圳道、地方交通與聚落變遷、文化資產保存與地方開發、環境與生態、信仰與生活、城鄉發展、地方產業、傳統建築活化與再造、人文歷史與地方人物等題材均歡迎參加。惟社區總體營造、環保宣導、社會治安評比、才藝競賽及個人或家庭活動等不列入書寫範圍。
徵選對象為:(一)、本縣社團、公(工)協會、文史及社區工作者,作家學者及村里賢士。(二)、具有在地生活經驗,及對本縣村里之歷史文化有深切瞭解與研究者。截止收件後,將邀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會評審後,由參選作品中選出作品六件(位)。入選者接獲通知者即可依原計畫進行撰寫,除非經核准否則不得擅自更改,並接受該局各項行政輔導。獲選者作品村史內文不得低於8萬字,最高不得超過9萬字(含標點符號);圖片不得低於100張,最高不得超過150張(家庭合照、個人參加集會活動,或與村史無關之圖片,不得置入);頁數不得少於220頁,大小開本、內文用紙及裝訂方式等細節另行議訂。
另外,地區村落因大小不一,倘若某村村史之書寫時無法達到規定之字數,可與鄰近村落合併書寫。獲選作品經審查委員期末審查完竣後,申請者應依本局相關規定自行印刷出版,原則上每案金額上限為新台幣50萬元,本局擁有著作財產權,著作人格權則歸屬於作者,年底完成結案時須提供本局各該村史圖書1000冊,供縣民閱讀。文化局也提醒申請者,報名檢送之資料遺漏、不完整或不符規定者,不受理補件、徵選請送件前再以確認。作品抄襲、剽竊或有其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者,相關法律責任由申請者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