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食大魅力產品評選活動開跑
把握金門農產品躍上國際舞台的機會!農委會為推動農產品外銷,並宣傳特色國產農產加工食品,將舉辦「2018臺灣食大魅力產品」評選,針對優質國產農產加工品,經由專家評比,評選出「2018台北國際食品展覽會-臺灣館」(以下簡稱2018台北食品展-臺灣館,展期自107年6月27日至30日)之魅力產品,並透過相關展覽活動進行宣傳,積極向海外買主推薦臺灣優質農產品,爭取國際訂單,歡迎地區相關業者踴躍報名參加!
參與該活動的產品獲選之廠商可取得相關輔導措施,其中包括了「2018台北食品展-臺灣館」展區內「食大魅力產品展區」之1個展位(9平方米),攤位租金由本會支付,並由本會統一進行攤位裝潢,以及農委會「2018台北食品展臺灣館」相關行銷宣傳資源,並獲得新臺幣3萬元至10萬元不等之試吃材料費及獎牌,以及優先獲取其他外銷輔導措施。
該活動的申請資格及方式規定,凡是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設立之公司、農民團體、合作社(農)場、畜牧場等,且其加工食品廠(或合作加工食品廠)具工廠登記編號或營利事業登記證明等。另申請之魅力產品須利用以臺灣生產之農水畜為主原料製成之農產加工食品。產品以外銷為導向,並以零售用或業務用通路為銷售對象,且使用自有商標者。其產品應具有臺灣特色主題性、外銷市場性、創新製程技術、環保包裝設計、美味等魅力。符合資格廠商需在指定收件期限前提出申請表一式12份(正本1份外,其餘可使用影印本)送審。每家廠商最多可申請三項產品,每項產品應獨立填寫一份申請表。報名資料可至網站https://www.coa.gov.tw/redirect_files.php?id=34512下載。
主辦單位將邀集食品製造、行銷及通路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針對報名產品是否具臺灣特色主題性、技術創新度、商品商業價值及發展潛力、環保包裝設計、營養健康成分等予以評選。評選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初選將依廠商提出之申請表書面資料進行評選,初選結果將評選出得分排名前20名產品進入第二階段複選。至於第二階段複選則由進入複選產品之生產廠商進行產品簡報介紹及提供產品試吃品評。
產品獲獎廠商之權益及義務方面,可獲得進駐「2018台北食品展-臺灣館」之「食大魅力產品展區」,由農委會進行整體規劃並共同宣傳。另外於展期中,魅力產品推廣所需之試吃材料費用,將有相關補助。其中包括評審團大獎1名,每家廠商補助材料費10萬元整;食在美味獎2名,每家廠商補助材料費8萬元整。食在創新獎2名,每家廠商補助材料費4萬元整。食在潛力獎3名,每家廠商補助材料費3萬元整。食在設計獎2名,每家廠商補助材料費3萬元整。
該活動採事前報名審查方式,申請廠商應於規定報名期間以郵寄報名方式,下載相關報名表後,連同證明資料、照片等一併郵寄至10014台北市南海路37號9樓。收件者:國際處國際行銷科 劉婉君技正收。(請註明「2018臺灣食大魅力產品評選」小組),以郵戳為憑。收件自即日起至107年2月9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