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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雲教育獎 歡迎推薦教師參加遴選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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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發佈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第六屆星雲教育獎」活動,並自即日起至四月十五日截止,歡迎推薦教師參加遴選。其中,終身教育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一百萬元;典範教師獎分六組,為大專校院、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等,每組一至三名,每名獎金新台幣二十萬元,推薦表請參閱:www.vmhytrust.org.tw(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網站。
「第六屆星雲教育獎」的主辦單位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活動旨在獎勵教育領域中,能秉持教育理想,弘揚師道,端正教育風氣,致力提升教育品質之良師,以肯定其對國家及社會的貢獻,樹立教育典範。
遴選獎項與資格,內容分別如后:
一、終身教育典範獎:(一)名額採主動遴選,並接受推薦,以遴選一人為原則。(二)獎勵:得獎者獲贈獎金新台幣一百萬元、獎座一座暨證書一紙。(三)被推薦者資格:1、曾任或現任幼兒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及大專校院,年資三十年(含教育行政)以上並持續為教育奉獻的教育人員。2、終身奉獻教育志業堅守教育理想,孜孜不倦的教誨 全心致力教育品質提升,以積極正面的態度,協助逆轉生命、引導迎向光明而深受家長、學生肯定與感動社會的資深或退休教師,其貢獻足堪楷模並可樹立教師典範者。
二、典範教師獎:(一)名額:各組遴選典範教師一至三名為原則。(二)遴選組別:六組,分別為大專校院組、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組、國民中學組、國民小學組、幼兒園組、特殊教育組。(三)獎勵:不分名次,得獎者各獲贈新台幣二十萬元,獎座一座暨證書一紙。(四)對象:現任大專校院、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擔任十年以上之園長、校長、專任(技)教師、特教教師。
被推薦者具下列優良事蹟之一者,得參與遴選:1、具教育熱誠、品格端正、能鍥而不捨的激勵與輔導學生學習與發展,讓學生與家長感恩且能感動社會,並為其他教師典範者。2、矢志教育志業、不畏環境或處境之困難仍能奮發向上,發揮服務奉獻的精神與克服困境之毅力,積極型塑能提供學生投人學習的環境,激勵學生學習並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3、去年(2017)已獲師鐸獎或Super教師獎者,本屆(2018)暫不受理推薦,若近三年曾獲其他全國性重大優良教師獎項者,請檢附獲獎後之優良事蹟參與遴選。推薦期間自即日起至今年四月十五日截止郵戳為憑。獲獎公告於今年六月下旬(將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贈獎典禮將於今年九月十五日,佛陀紀念館(時間將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
繳交資料:1、所有繳交資料,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件。2、繳交資料:推薦表及佐證資料一式五份(紙本一份正本及四份影本)與word電子槽一份( e-mail ,或燒錄光碟、或存於隨身碟,請擇一方式寄送)。3、相關佐證資料限十頁內,請印製五份送審,內容以彰顯被推薦人之感人情事、良善之影響力與優良事蹟為主。無須檢附獎狀、聘書及培訓等相關證書。送件地址如下 請掛號寄出,地址:11087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0樓;收件人:星雲教育獎工作小組。e-mail: purelandshwo2@gmail.com。活動洽詢:星雲教育獎工作小組,聯絡電話:(02)2762-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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