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首報族 看過來
首次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的首報族請注意囉!首次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者,若欲適用「一○六年度稅額試算服務」或是「變更試算通知書郵寄地址者」,請於三月十五日(星期四)之前提出申請。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金門稽徵所說明,納稅義務人以及其配偶,於去年未辦理一○五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或是首次申報並且符合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之適用對象及條件,可由「本人」或是「其配偶」於期限之內(一○七年二月十五日至三月十五日),可利用網際網路連線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xxp://tax.nat.gov.tw/),或以書面方式向各地區的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適用該項服務。
北區國稅局金門稽徵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若在去年已經辦理一○五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者,則免提出本項申請,國稅局也會針對符合適用條件者,主動提供稅額試算服務。又提出申請這項服務,若經國稅局審核符合適用條件者,國稅局將於今(一○七)年的四月二十五日之前,以「掛號」方式寄發一○六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以及相關書表,或是以「郵簡」通知納稅義務人自行透過憑證上網下載試算書表。
金門稽徵所最後還特別提醒,符合首次申報的納稅者,欲申請稅額試算服務,或是因住居所搬遷欲變更試算通知書郵寄地址之納稅義務人,還請把握為期一個月的申請時間,並記得於期限內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