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陳福海主張「釋憲」 極力捍衛退休公教人員權益
年金改革實施在即,陳福海縣長特別重申縣府維護本縣退休公教人員權益的立場堅定不變,並將採取積極作為與花蓮縣政府聯名聲請釋憲,群策群力,共同捍衛退休公教權益。
陳福海縣長指出,年金改革將於107年7月1日實施,屆時銓敘部及各教育主管機關將分別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重新核定退休公教人員之退休案。重新核定之行政處分,將造成退休公教人員退休所得減少,確有違反憲法對人民服公職權利之制度性保障、信賴保護原則,侵害退休公教員工之財產權、生存權之疑義。
陳福海縣長表示,目前縣屬退休公務人員485位,教職員502位,共計982位退休人員。這些公教前輩,在過去在物資匱乏、艱辛的歷史環境下,不計薪酬微薄,堅守工作崗位,默默付出,犧牲奉獻,為縣政建設多所盡力並為金門培育無數優秀人才,奠定金門良好發展基礎,功不可沒,值得感念。基此,陳福海縣長除責成縣府人事處成立專責窗口協助退休人員個別提起救濟外,有鑑於訴訟程序冗長耗時、緩不濟急,更將採取積極作為,與花蓮縣政府聯名聲請釋憲。
另外,人事處呼籲退休人員應採取正確救濟途徑,並表示退休案重新核定的程序及退休人員如何提起救濟,應分為退休公務人員及退休教職員兩部分說明。
退休公務人員部分,係由銓敘部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重新審定,因此應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於簽收行政處分的次日起30日內,向銓敘部提起復審,由銓敘部轉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審理;如遭駁回,再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縣屬退休國中、小學教職員部分,則由縣府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重新核定,因此應依「訴願法」於簽收行政處分的次日起30日內,向縣府提起訴願,由縣府轉陳教育部訴願委員會審理;如遭駁回,再向地方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人事處進一步說明,為使退休人員更了解修正後退撫相關法令及權益,縣府之後將辦理說明會,邀請銓敘部及教育部承辦單位蒞金說明,屆時歡迎退休同仁踴躍參加。再者,為免退休人員勞煩,人事處將預先備妥復審書及訴願書範例、應具備之證件及含郵資之信封,屆時將隨退休案重審函一併寄給退休人員,並將於縣府服務台派駐專責服務人員及設立專線:082-318823*65132,提供諮詢及各項便民服務,請退休人員善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