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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招考駐衛警 報名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峻魁/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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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調查局一○七年度招考駐衛警,徵選報名將於三月二十日(星期二)前截止,預計招考名額共十三名,報名僅採「現場遞件」或「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相關簡章資訊,請上調查局全球資訊網查詢。
徵選資格條件,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情事者。性別不拘、年齡不限。學歷須有高中(職)以上畢業,但曾受警察養成教育、專業訓練,或曾受軍事訓練並擔任士官以上職務者,不在此限。報名者需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且素行良好,儀表端莊,言語清晰。
本次甄試計錄取名額十三名(正取),並取十八名備取。工作地點預計大臺北地區(北北基)十名、新竹市一名、高雄市一名、澎湖縣一名(錄取人員經訓練分發後,除因任務需要調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調動更改服務地區或單位)。但調查局得因業務需要,調派至調查局及所屬各機關(構)、單位任職(臺澎金馬等地區)。
駐衛警之工作內容,需二十四小時排班輪值勤務,負責門禁管制、警戒以及單位大門口交通管制;支援對人犯之押運戒護、支援槍彈、現金等護運;槍、彈庫之管理及上級交辦等機關安全維護事項。
報名僅採「現場遞件」或「通訊報名」,報名費新臺幣一千元,請以郵政匯票(受款人:法務部調查局)附於報名資料一併親遞或郵寄該局,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報名、退還報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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