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巿人車輻輳 警方籲尊重用路人安全

金寧鄉伯玉路二段夜市開業,金城分局提醒開車前往捧場的駕駛朋友,務必將愛車依規定停放於妥適處所。 (金城分局提供)
日前金寧鄉伯玉路二段夜市盛大開業,許多鄉親紛紛前去捧場,致部分車輛違規占用外側車道停放,恐有造成機車騎士閃避不及而擦撞受傷等情況,金城警分局提醒駕駛人務必將愛車依規定停放於妥適處所,共同給予其他用路人安全的用路環境。
金城分局指出,依據道路交通標誌設置規則規範,車道線為用以劃設各分線車道,線寬十公分;路面邊線則為指示路肩或路面外側邊緣,線寬為十至十五公分。而汽車臨時停車時,須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十一條:「臨時停車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但單行道應緊靠路邊停車;其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六十公分。」,汽車停車時,更需依同規則第一百十二條:「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但單行道應緊靠路邊停車;其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四十公分。」且不得在顯有妨礙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或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否則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若因違規停放車輛造成交通事故,則需連帶相關賠償責任。
金城分局分局長郝心誠籲請民眾,維護交通順暢為全民共有之責任,若係違規停放或因開啟左側車門未注意後方用路人而造成嚴重傷害,致使他人生命、身體或財產損傷,違規者亦須負相當之民、刑事責任,為避免荷包受罰,請駕駛人務必將愛車依規定停放於妥適處所,共同給予其他用路人安全的用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