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車輛佔用道路及公有停車場 環局加強查報處理拖吊

環保局針對占用道路之無牌廢棄車輛加強辦理查報移置作業,並公布占用道路廢棄車輛查報、移置及處理流程圖。(環保局提供)
廢棄車輛佔用道路及公有停車場,不僅影響市容觀瞻及道路暢通,甚至還會破壞環境,根據本縣環保局統計,本縣去年總共查報185輛占用道路廢棄車輛,移置138輛,另近2年亦協助拖吊保管公有停車場管理單位所公告停放於停車場之廢棄車輛43輛,環保局呼籲民眾,若有報廢(停)之車輛請勿隨意將其停放於街道或公有停車位,已停放者請儘速移離停放地點,或將車輛交合格之回收業或環保局回收處理,以免遭拖吊。
為維護市容觀瞻及道路暢通,改善環境衛生及讓停車場之停車位能有效使用且避免廢棄車輛破壞環境以提昇縣民生活品質,本縣環保局於本(4)月17日召開「金門縣廢棄車輛處理研商會議」,請相關單位加強巡查張貼及拖吊轄內廢棄車輛。針對占用道路(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及公有路邊停車場)之無牌廢棄車輛由本縣環保局及鄉鎮公所持續加強辦理查報移置作業,而懸掛車牌之廢棄車輛則由警察單位辦理之;另公有路外停車場管理單位則需加強巡檢其管理之停車場(格),如有發現長期占用之廢棄車輛,應依程序公告限期清理,逾期未清理之車輛,應盡速通知縣環保局協助拖吊作業。
環保局表示,環保署目前公告廢車回收獎勵金,汽車為1,000元、機車為300元,呼籲民眾家中如有報廢尚未處理之廢汽機車,請備妥車主身分證,報廢單等相關資料儘速至向本縣合格之回收業或環保局辦理回收,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082-336823向環保局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