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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社團法研討會 來金舉辦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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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內政部主辦的「107年度各級人民團體主管機關輔導人員研討會」,昨跨海抵金展開二天活動。(翁維智攝)

由內政部主辦的「107年度各級人民團體主管機關輔導人員研討會」,昨跨海抵金展開二天活動。(翁維智攝)

由內政部主辦的「107年度各級人民團體主管機關輔導人員研討會」,昨跨海抵金展開二天活動,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陳茂春參事兼主任率該部近100位同仁抵金參與並親自主持該會議。
秘書長林德恭特別代表陳福海縣長在開幕式致詞,林德恭說,金門自古文風鼎盛,1700年的輝煌歷史也一直是金門的驕傲,但受限於地域發展,金門人下南洋、走海外發展的鄉親不絕如縷,歷史的遞嬗和滄桑,讓金門既是僑鄉也是戰地,但歷史的轉折,很快的讓金門走過了風風雨雨,不論是僑鄉或戰地,如今的金門已成了兩岸和平交流最重要的渠道,在兩岸互動漸趨冷和的今天,在金門開這樣的研討會,別有一番意義。
陳茂春指出,這項研討會旨在透過社會團體法草案專題報告、社會團體法施行細則與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及章程範例之研商、社會團體資訊系統使用流程說明、個案研討、輔導團體之經驗分享及實地參訪等多元課程的安排,藉著研討會,希望能促進同仁及各級人民團體主管機關輔導人員之聯繫與經驗交流,也希望能藉由經驗分享及課程講習,協助強化各級人民團體主管機關輔導人員之法令知能,並充實其專業能力與團體輔導經驗,進而促進人民團體健全組織運作。
這項研討會於昨日下午1時50分在縣府多媒體簡報室開幕,由內政部參事陳茂春主持,金門縣政府秘書長林德恭、社會處處長陳世保列席,內政部業務相關人員及台灣省各縣市政府業務主管及相關人員近100人參與。
陳茂春也表示,本次訓練,有關社會團體法的立法主要有四個重點,包括1.由許可制改為登記制;2.治理鬆綁,尊重團體自治;3.財務資訊公開,強化公共監督;4.促進社團發展,提供培力措施。
研討會將一連舉辦兩天,今日活動結束後,縣府觀光處也將安排學員參觀導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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