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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幫陸客打疫苗 檢警再上門搜索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峻魁/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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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間違法施打疫苗,檢警日前上門搜索。(金城分局提供)

坊間違法施打疫苗,檢警日前上門搜索。(金城分局提供)

金門縣衛生局五月十九日在金寧鄉某民宅內查獲未立案診所,涉嫌以四價疫苗冒充九價違法幫陸客注射,近日疑似又再度開業,檢調本月八日持搜索票前往查緝,當場查扣進貨單及施打名冊,而王姓嫌犯坦承不諱,全案依違反醫師法及刑法詐欺罪,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
預防子宮頸癌的人類乳突病毒疫苗(簡稱HPV疫苗),在臺灣核准上市的疫苗有保蓓二價、嘉喜四價、嘉喜九價等三種,其中最新、保護力最強的「九價」疫苗,因為藥廠供貨不穩導致巿面上供不應求,奇貨可居,反成為有心人士賺取暴利的工具。
金門地檢署接獲情資,發現王姓嫌犯(女、五十八年次)看準這波疫苗商機,於金寧鄉慈湖路某民宅設立私人診所(非立案之醫療機構),對陸客佯稱有貨源可施打稀有之「九價」疫苗,實際上卻是施打防護效果較低之「四價」疫苗。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彥章於六月八日指揮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海巡署金門查緝隊、衛生局等單位針對王嫌住處、開設之私人診所及協助載運陸客之租車業者進行同步搜索,當場查獲進貨單、疫苗包裝空盒、大陸民眾施打疫苗名冊等相關資料,並帶回診所張姓員工、王姓會計及租車業楊姓負責人調查。
金城分局偵查隊隊長林練雄表示,該診所主要是透過仲介推銷陸客來金門旅遊之便,並與在地的租車業結合,將陸客載至診所中,並以每次收取人民幣一千六百元,折合新台幣八千元代價進行疫苗施打服務。
林練雄說明,王姓負責人以較低價「四價」疫苗佯稱較高價「九價」疫苗幫陸客注射,已違反刑法詐欺罪;且施打場所並非醫療機構、亦非由醫師執行醫療行為,違反醫師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彥章表示,針對非法之醫療行為,該署會主動積極偵辦疫苗來源,確保民眾身體健康。
另衛生局亦呼籲民眾就醫時應至合法醫療院所尋求合格醫師診治,以保障自身權益。就醫時是否為密醫執業,民眾可藉由醫事人員從事醫療業務時皆會配戴衛生局核發之執業執照來做簡單分辨,若有相關疑問亦可逕洽衛生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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