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礦物細料說明稿
有關6月25日議員陳滄江會勘礦物細料乙案,金門縣政府昨(25)日發出新聞稿說明如下:
一、有關地區堆置之礦物細料本府一開始即要求業者要儘速回運不得轉移,暫置應妥善覆蓋貯存避免造成環境污染,並責成環保局辦理環境監測掌控污染情形,經查陳議員所指地點係太湖劃測段400地號,為原礦物細料堆置點之一。
二、目前業者已回運5船次,計311車次(6728公噸)。
三、回運過程本府相關單位均派員現場監控,預計再回運1至2船次應可全數回運完成。
四、本府除要求業者儘速回運作業,並將要求加強覆蓋及污染防治措施,進行環境監測管控,若有污染情形逕依相關環保法規裁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