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府來金取經 觀摩縣府土方管理業務
桃園市政府昨日來金觀摩縣府土方管理業務。(許峻魁攝)
金門縣政府在土方業務的管理上屬於評鑑優等的前段班,各項管理措施井然有序,因此桃園市政府於昨(二十八)日特別來金進行觀摩,並於昨日下午在縣府辦理一場「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觀摩會」,由建設處業管單位為桃園市政府人員進行詳細說明,雙方並就各項議題進行意見交流,彼此教學相長。
桃園市政府來金觀摩,昨日下午二時起,由金門縣政府建設處在縣府辦理「金門縣營建工程剩餘土方石業務管理觀摩會」,並由建設處技正陳崑福進行簡報說明;而昨日的這場觀摩會,由金門縣政府建設處長張忠民主持,建設處建管科、金門縣養護工程所等單位人員出席與會,而桃園市則是由建管處處長王振鴻率團,帶領建管處主任秘書黃國媚、施工科長徐鍇、施工科正工程司林彥谷等業務人員以及業務承包廠商等十餘人來金,向縣府建設處進行請益。
處長張忠民表示,建管營建方面的經驗,他相信桃園的經驗一定是十分豐厚,他很開心桃園市來金與縣府建管人員進行交流,而金門縣府也一定會不吝提供自己微薄的意見,桃園建管處長王振鴻感謝縣府建設處相關人員的接待以及指導,王振鴻說,雙方長期互動很好,而金門能在有限的人力就可以把土石方業務做得那麼好,一定有其過人之處,因此希望縣府可以給予建言。
縣府建設處說明,由於金門位處離島地域狹小,自然村落林立,加上受到地域環境以及民情等因素的影響,因此一直難以尋覓合適地點來設置土方收容的場所,而民間業者也少有意願設置,導致金門遲遲未有合法的收容處理場所。因此縣府於民國九十四、九十五年間由縣長帶隊積極向村落民眾以及各機關單位來溝通協調,歷經多次會勘與會議,成立公辦的「金門縣金寧鄉昔果山土石方推置場」,並於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正式啟用。而縣府在民國九十五年以前,在無合法收容所前,則是要求工程主辦機關或施工單位於施工計畫書之餘土處理計畫內檢附適當地點之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供作暫時堆置場所為替代方案。
而為了健全地區的營建剩餘土石方的管理,在相關自治法規、管理辦法方面,在自治條例中,將營建廢棄物、營建混合物、營建剩餘土石方、土資場、既有處理場所、收容處理場所等名詞釐清外,並訂有罰則,也明定相關申報流程及管制事項,包含了「建築工程剩餘土石方之管理」、「建築工程以外之公共工程剩餘土石方之管理」、「收容處理場所之設置與管理」等。且為了完善土資場的籌設與審查,還另外訂有金門縣政府土方銀行及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申請籌設許可標準作業程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