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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動力小船駕訓班 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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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許峻魁/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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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區遊艇與營業用動力小船駕訓班第三梯招生,符合受訓資格者皆可報名;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了協助榮民朋友培養發展第二專長,凡是符合補助資格者,將可以獲得補助全額之訓練費用。另航港局將預定在十月三日、四日在金門舉辦動力小船駕駛測驗,有意報考者,請在八月底前完成報名程序。相關問題可洽詢動力小船駕訓班金門辦事處;招生報名專線:0935-588-898,請洽詢陳小姐。
「遊艇與動力小船駕訓班」第三梯次的開課日期修正為九月四日起至二十日,學科的上課地點在金門縣社會福利館地下室(地址:金門縣金湖鎮瓊徑路三十五號);而術科上課地點,則是在料羅碼頭。
而為協助榮民培養第二專長,金門縣榮民服務處表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協助榮民暨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榮民補助金額未來是十二萬元,二類官兵(四年以上未滿十年)為八萬元,且申請手續更簡化,證明文件取消在職證明,僅需附勞保投保資料(志願役服役滿四年以上,十年未滿,尚在輔導期限內者)。此次動力小船駕訓課程,凡是符合以上資格者,訓練費兩萬五千元將可全額補助。
有關榮民補助的問題,請洽金門縣榮民服務處,聯絡電話(082)332062轉307,鄭國強先生。而駕訓班報名請洽中華民國港口總工會金門辦事處(金寧鄉慈湖路一段50號),報名專線0935-588898、LINE:0935588898,洽詢陳小姐(Monic)。
遊艇駕駛、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受訓資格,只要年齡滿十八歲,未滿六十五歲者,性別不拘,皆可以報名受訓;而參訓者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我國國民,應檢附國民身分證或汽機車駕駛執照、僑民居留證明或有效之護照;若是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之國民,則應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一年以上之證明(件);香港或澳門居民應檢附一年以上之居留證明(件);另軍公教人員亦可報名上課及考試。
該項課程招生人數滿十五人即可開班授課,報名截止日至額滿為止,歡迎有興趣的民眾報名參加。報名費每人新台幣兩萬五千元(報名費用不包含體檢費及領照費);報名需繳交資料有:報名費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正反面需分開做為黏貼用)、三個月內大頭照一吋計七張(最近三個月內照片,請自行於照片背面寫上自己的全名)。
訓練課程方面,學科分別有:「避碰規則與海事法規」、「航海常識」、「船機常識」、「船藝與操船」、「氣(海)象常識」、「通訊與緊急措施」等六項;而術科方面則有:「離岸」、「直線前進」、「後退」、「轉彎」、「S型前進」、「人員搜救」、「靠岸」等七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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