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護照申請服務 9/18在金沙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點閱率:1,536

金門縣政府民政處發佈公告表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金門「行動領務」服務,將於九月十八日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四時三十分止,在金沙鎮戶政事務所受理中華民國普通護照之申請、補、換發業務(均不含速件之申請),屆時護照將統一委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代為領取,並以快捷方式代送到府(收件地區以臺灣及各離島為限)。
縣府民政處表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金門「行動領務」服務內容為中華民國普通護照之申請、補、換發業務(均不含速件之申請),作業時程:
(一)、申請新照及換發之一般性案件,將於九月廿六日寄發。
(二)、護照遺失申請補發案件,將於九月廿七日寄發。
(三)、護照各項修正或加簽案件,將於九月廿一日寄發。屆時護照將統一委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代為領取,並以快捷方式代送到府(收件地區以臺灣及各離島為限)。
金門「行動領務」服務護照規費為每本新臺幣一千三百元,但未滿十四歲者、男子年滿十四歲之日起至免除兵役義務前,因尚未服役致護照效期縮減者,每本收 費新臺幣九百元。民政處說明除以上應繳規費外,申請人須另繳交由郵局寄送新照之快捷費用,該筆費用將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收費標準辦理。
另,護照各項修正或加簽之申請為免費之服務,惟仍須繳交由郵局寄送護照之快捷費用;具役男身分之申請人須於返國後始得申換護照,入境者不得委由代理人代為申辦。至於申請護照應備文件請詳閱金門「行動領務」服務、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普通護照說明書(金門行動領務專用)、七十一至九十一年次男子及國軍人員申請護照說明書(金門行動領務專用)、遺失未逾效期護照補發申請及護照污損換發說明書、申請護照各項加簽或修正及加頁說明書(金門行動領務專用)、護照郵件郵資表。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