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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小體操隊員不能比賽 家長控訴教練誤導

發布日期:
記者: 陳冠霖/金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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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國小體操隊一位三年級黃姓女隊員的媽媽,昨(30)日在縣議員候選人李志鴻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控體操隊黃姓教練,在10月13日的「全國競技體操錦標賽」上,要自己的女兒謊報低年級(國小一、二年級)組別參賽,卻在比賽前又臨時通知黃同學「不能比賽」,理由是「表現太亮眼,怕被識破低報組別」,黃媽媽哭訴自己女兒的信心遭受打擊,卻又得不到教練一聲道歉。
黃媽媽說,女兒從一年級下學期開始練體操,最近一直說不想練了,但黃媽媽鼓勵她說,既然被選上體操隊就不要放棄,撐到比賽完再停止。黃媽媽說,賽前女兒曾經心虛地說,「媽媽其實我不能報這個比賽」,詢問教練也說「放心我們會處理好」,沒想到結果是這樣。
黃姓教練解釋,賽前黃同學一直嚷嚷比完賽就不練體操,教練覺得她有體操天分,放棄很可惜,為了讓她留下一面獎牌,順便鼓勵她,因此讓她與其他兩位低年級選手一起報名低年級團體賽,有機會帶回獎牌。沒想到賽場上練習時,裁判觀賽後,認為黃同學表現「太過亮眼」,若真的下場比低年級賽事,恐怕會被其他參賽者檢舉,如此可能影響整個金門體操隊的參賽權,因此為了「安全起見」,只好臨時告知黃同學不能下場比賽。
黃教練也說,黃同學若依照年級報名中年級比賽,因為比賽項目和低年級不同,包括跳馬、高低槓等,但黃同學沒有練習這些項目,很難得到名次。黃教練也坦承,以往在體操界,為了讓小小選手得牌以玆鼓勵,的確會默許這種低報組別的行為,「但表現不能太突出,否則很容易被盯上」。
黃教練說,有跟黃媽媽道歉三次,也強調,黃同學很有體操天分,放棄很可惜。
李志鴻則是懷疑教練為了成績、獎金,要學生假報組別,並質疑金湖國小放任教練這樣做。金湖國小校長陳為信則是澄清,當初報名組別時,校方就詢問過教練「是否真可以這樣低報組別」,當時教練說可行,因此學校也就尊重教練的意見,本案已將教練記申誡處分,並陳報縣府教育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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