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選舉黨紀 國民黨開鍘
2018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中國國民黨金門縣黨部考核紀律委員會日前針對16名違紀參選、助選、加入其他政黨及損害黨聲譽的黨員做出開除、撤銷及停止黨權等處分決議,送中央考紀會議處。
國民黨金門縣黨部考紀會依據黨紀處分程序,於日前分別召開考紀委員會議,針對11月24日舉行的五合一選舉,違紀參選金門縣縣長、縣議員、鄉鎮長及加入其他政黨者,計汪成華等12名,和針對違紀助選、損害黨譽的黨員,計陳成勇等4名,依據國民黨107年中華民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黨員行為規範及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逐案充分討論,視違紀情節輕重,做出不同處分決議。
開除黨籍:汪成華(由教科文預算保障e聯盟推薦,違紀參選金門縣第七屆縣長)、徐銀磯(由親民黨推薦,違紀參選金門縣第七屆第二選區縣議員)、莊旭英(由親民黨推薦,違紀參選金門縣第七屆第一選區縣議員)、蔡春生(由中華民族致公黨推薦,違紀參選金門縣第七屆第二選區縣議員)、許丕肯(由青年陽光黨推薦,違紀參選金門縣金城鎮第12屆鎮長)、林麗芬(由中華民族致公黨推薦,違紀參選金門縣金湖鎮第12屆鎮民代表)、張君玉(加入民進黨)。
撤銷黨籍:謝宜璋(違紀參選金門縣第七屆縣長)、吳伯揚(違紀參選金門縣金城鎮第12屆鎮長)、王國代(違紀參選金門縣金沙鎮第12屆鎮長)、吳有家(違紀參選金門縣金沙鎮第12屆鎮長)、陳文顧(違紀參選金門縣金湖鎮第12屆鎮長)、陳成勇(違紀為金門縣無黨籍參選人陳福海助選)。
停權二年:蔡西湖(違紀為金門縣無黨籍參選人陳福海助選)、陳清寶(多次發言抨擊國民黨及黨徵召金門縣長候選人,違反本黨決議、損害黨之聲譽)。停權一年:石兆瑉(違紀為金門縣無黨籍參選人陳福海助選)。
國民黨金門縣黨部指出,考紀委員開會時均表示黨紀要有所維繫,一個團體沒有黨紀規範,造成為所欲為,想怎樣就怎樣,也不允許。故要維護黨的聲譽、維持黨的利益,對違紀同志要做適當處理。此外,黨章規定撤銷黨籍經過三年以上、開除黨籍經過六年以上方可申請恢復黨籍、停止黨權執行期滿,黨權自動恢復。
金門縣議員蔡春生在獲悉國民黨金門縣黨部作出黨紀處分後,主動向媒體表示,他今年8月間因要擔任致公黨金門縣黨部主委,就已清楚向國民黨金門縣黨部主委林芳旋表明要退出國民黨的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