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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第五期離島綜建草案將送政院核定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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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參議翁自保昨主持「金門縣第五期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草案)」計畫確認會議。(翁維智攝) 縣府參議翁自保昨主持「金門縣第五期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草案)」計畫確認會議。(翁維智攝)

金門縣政府昨召開「金門縣第五期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草案)」計畫確認會議,由於該方案為未來四年(108-111年)中央公務預算補助之重要依據,參議翁自保裁請各部門依先前本縣所提報修正計畫內容,於洽請縣府各計畫主管審查確認後,兩週內將修正後的第五期實施方案(草案)函報至國發會。
翁自保指出,比較第四離島綜建方案,第五期的計畫內涵更好,這得歸功於同仁的努力,但因中央審核意見仍有待我們儘早因應,為了讓離島基金進來,用少部份地方配合款爭取中央更多經費的挹注,相關修正提案請各部門即早確認。
這項計畫確認會議,昨上午10時起在縣府第一會議室召開,由參議翁自保主持,各局室主管、縣警察局、消防局等單位均派員出席;會中,首先由行政處副處長陳榮昌和科長蔡湛成進行業務報告,隨後也針對各部門發展計畫逐案討論,並作成後續辦理事項之決議。
行政處指出,依107年11月13日縣府函文,請本縣各計畫提案主辦單位參據先前決議(以提報行政院第4版提案表為基礎,先前均已上傳本縣行動智慧辦公系統公告欄)修正計畫內容後,以函送各中央主管部會審查確認。
這項實施計畫本縣共提報61案,除「撤案」者外,所有決議分類為C類、A2類、A1類、A3類、E類計畫(除非內容及經費均無變更者),均需依審查意見表之「綜審意見」、「會議結論」修正內容及經費,並函送中央主管部會審查確認。而依據會議決議,縣府61項計畫中,核定C類(含A2+C及A3+C)18案(+11案)、A2類19案(-7案)、A3類5案(-5案)、E類11案(-7案)、A1(中央主辨計畫)1案(+1案)、撤案7案。
至於確認後之計畫提案表也定為第5版,並請於中央主管部會函復後,立即送縣府行政處據以修正第五期實施方案(草案),俾依限函報國發會送行政院核定。
此外,E類計畫亦即須待補充資料再專案評估者,行政處也特別請各部門儘量積極協調,以能爭取「確定的」中央經費為優先,如仍無共識,只能依然列為E類,在以後每年的6月、12月依第五期實施方案滾動檢討機制,修正計畫內容爭取為C類或A2類計畫。
昨天這項會議的主要重點,包括請各提案單位報告這項計畫與中央部會初步協調情形、函送中央主管部會審查確認情形及經費編列來源狀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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