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繳納期限 今最後一天
金門縣一○七年地價稅繳納期限,將於今(卅)日截止,尚未繳納民眾請把握最後一天,逾期未繳納每逾兩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逾卅日仍未繳納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並加徵相關之執行費用。若納稅義務人至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晶片金融卡等方式繳稅者,繳款截止日開放至十二月二日二十四時前;因此,於十二月一日及二日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
今年地價稅繳納地點有台灣土地銀行、金門信用合作社及其他代收稅款處或便利超商。繳款方式可採現金繳納:1.金融機構:納稅義務人持繳款書向各代收稅款金融機(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款。2.便利商店:稅額在新台幣二萬元以下者,納稅義務人可持繳款書至萊爾富、全家、統一及來來(OK)等四家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並請保留交易明細表及加蓋便利商店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等資料。3.納稅義務人亦可持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運用便利商店多媒體服務(kiosk)查詢列印繳款單繳納。
凡於開徵期間持繳款書及行動支付工具至稅務局臨櫃繳納地價稅者,或以行動支付工具完納者,均可參加行動支付繳公開稅抽獎活動,獎項有三千元縣聯社提貨券一名,多功能料理鍋或等值家電(每台市價七九九元) 十名;預訂於今年十二月上旬配合行動支付繳稅宣導活動辦理,由電腦系統產出繳納記錄,現場抽出幸運民眾十一名,中獎名單將於開獎日次日公布於稅務局網站,三千元提貨券中獎人需親自(或委託)至金門縣稅務局領取。
另,納稅義務人對核定之稅額如有不服,應於繳款書送達後,於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三十日內向稅務局申請復查(僅適用於未曾復查者)。而且,縣府團隊為便利民眾繳稅,創新推出臨櫃(稅務局或金門監理站稅務櫃台)以信用卡或行動支付繳稅,自今年四月份開徵的牌照稅、五月份開徵房屋稅及十一月份開徵的地價稅均可「臨櫃使用信用卡或行動支付繳納稅款」,亦於十一月一日再推出無線刷卡行動支付繳納地價稅,提升縣民優質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