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出入境超帶外幣或有價證券 申報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點閱率:1,201
字型大小:

近來旅遊風氣盛行,出入境旅客常因不諳規定,漏未申報超逾限額之洗錢防制物品,致延誤通關,影響旅遊心情。財政部關務署提醒國人出入境如有攜帶超過一定金額以上之外幣現鈔或有價證券等,請記得向海關誠實申報,以免被沒入或處罰鍰。
關務署表示,旅客出入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填報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依規定向海關申報:
一、總價值逾等值1萬美元之外幣、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現鈔。
二、總價值逾新臺幣10萬元之新臺幣現鈔。
三、總價值逾人民幣2萬元之人民幣現鈔。
四、總面額逾等值1萬美元之有價證券(包括無記名之旅行支票、其他支票、本票、匯票或得由持有人在本國或外國行使權利之其他有價證券)。
五、總價值逾等值2萬美元之黃金。
六、總價值逾新臺幣50萬元,且超過自用目的之鑽石、寶石及白金。
財政部關務署指出,對於旅客應申報限額規定,外幣、新臺幣及人民幣現鈔等3種幣別為個別計算其限額,即出入境旅客可同時攜帶外幣、新臺幣及人民幣現鈔,但不能逾各自限額,若其中一種幣別逾限額者,仍應依規定向海關申報。另旅客入境其他國家,因各國所訂定之出入境申報規定有所差異,請於出國前留意並遵照入境國之申報規定,避免觸法。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