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網購到假貨應退貨求償
在臉書廣告看到商品販售,標榜著「價格低廉」、「7天鑑賞期不滿意包退」、「可貨到付款」,且網頁上還有大大的計時器限時搶購,讓許多消費者心動不已,但依據刑事警察局165反詐騙諮詢專線統計上(11)月份「假網拍詐騙」共314件,從臉書廣告或臉書社團購買,卻未收到貨或收到假貨就占一半,縣警局刑事警察大隊指出,詐騙集團無所不在,呼籲民眾進行網路購物交易,切勿透過社群軟體私下購物,宜慎選商譽良好之電子商務平臺交易,以維護自身消費權益。
縣警局刑警大隊以刑事警察局提供的案例指出,高雄市一位28歲的林小姐是臉書的愛用者,11月中在臉書時被1則「夾背式超大型行動電源15000mAh」的廣告吸引,點入廣告頁面該頁面原價8,999元的夾背式行動電源竟限時特價998元,加價300元再得一個,網站還註明「免郵配送、7天鑑賞期、貨到付款」,旁邊還有的倒數計時器剩餘7小時56分將停止搶購,林小姐心動之下便下訂了2個。3天後林小姐收到包裹,沒想到當中卻是普通的小容量行動電源,林小姐欲開啟網頁聯絡客服退貨,才發現網站上根本沒有客服電話與地址。
縣警局刑大表示,依據刑事警察局公布的「臉書假廣告受騙自救法則」,民眾遇到在臉書假廣告購物收到假貨的情形,若假廣告網頁無申訴電話,不要因此自認倒楣,7天內應保持商品的完整,循寄送包裹上的貨運公司或物流公司,至官網申請退貨,請貨運公司或物流公司前來收回包裹並辦理退費,若貨運公司或物流公司不願協助退貨,可向交通部及關務署反映,要求發函貨運公司或物流公司積極辦理,循此管道的消費者大多能拿回退款。
刑大表示,刑事警察局多次與臉書開會商討假網拍在臉書詐騙泛濫情形,並呼籲「臉書是社群軟體,用以親友間的感情聯繫,而非購物平臺,請民眾避免受臉書廣告吸引而購物。」亦與臉書公司介接,針對民眾報案的假廣告頁面,每週彙整交由臉書公司將該頁面下架,至10月底止已成功下架353組,避免更多人因臉書假廣告而遭購物詐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