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改裝車輛 聯合路檢加強執行
縣警局結合環保、監理單位加強執行「聯合路檢勤務」,於地區重要道路針對違規改裝車輛加強攔檢。 (縣警局交通隊提供)
有些駕駛民眾違規改裝汽、機車排氣管於道路上行駛,尤其是深夜呼嘯而過所發出的高分貝音浪,經常吵到民眾無法成眠,已讓很多縣民忍無可忍。縣警局結合環保、監理單位加強執行「聯合路檢勤務」,於地區重要道路針對疑似改裝車輛加強攔檢,以及部分車輛車身、引擎、防撞桿、導流板等改裝變更,或喇叭、排氣管等音量過高、製造噪音,致影響行車安全等項違規加強取締工作,並通知車主辦理臨時檢驗,以維護行車安全及地區安寧,自上(11)月1日至本月9日止,共計執行182件。
縣警局交通隊表示,不當改裝車體、電氣設備,將使車輛安全結構減弱,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規定,可處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的罰鍰,並責令檢驗。另改裝排氣管部分,除違反「噪音管制法」,同時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43條,最重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的罰緩。
另外,部分機車駕駛人為突顯個人喜好或吸引目光,將機車車體裝上各種五顏六色的閃燈,方向燈與煞車燈改成紫色的、藍色、綠色,警方提醒民眾,方向燈與煞車燈皆屬於不可變更設備,雖然機車頭燈可變更為LED燈源,不過光型和亮度還是都必須符合規範,不合規定依法可處900元以上罰鍰,這也是聯合路檢勤務取締的重點。
縣警局呼籲汽機車所有人勿任意變更車輛設備或拆除消音器,除能確保行車安全、免於遭到重罰,並避免因製造噪音而嚴重影響他人生活作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