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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年次役男出境 明年元旦起應經核准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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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已來到歲末,隨之一○八新的一年及寒假亦即將來到,並且有農曆春節與多個連續假期,放假天數跟著增多,許多家庭會安排出國旅遊。值得注意的一件事,自明(108)年一月一日起,民國八十九年次(含以前)出生的男子,如果要出境,應事先申請核准,以免造成困擾,影響遊興。
金門縣政府宣導表示,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八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但因近年來經常有已達役齡身分者,因為出國前沒有辦理役男出境核准手續,以致於在出國當天到了機場,卻因具有役男身分而遭境管人員擋駕,無法順利出境,美好的出國計畫因此泡湯。
內政部役政署亦指出,明(108)年一月一日起,民國八十九年次男子已屆十九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有役男身分,依法尚未服役的役男;如果要出國應經核准;不過,若於役齡前的十八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出境,出國並不需申請核准。
縣府提醒表示,內政部役政署業建置「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受理役男線上申請短期出境,欲出國之役男,請儘早於出國日三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請,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一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
至於有關役齡男子出國(包括就學及觀光)的相關事宜,可經由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業務資訊-下載服務-常備兵徵集類,可供下載役男出境相關資訊,請大家多加利用。
另,按近年迭有役男規劃短期出國,因不諳法令,未事先申請核准出境,致抵達機場或港口後無法順利出國,屢生爭議。為避免前揭情事之發生,因此呼籲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注意,出國前須申請核准。
此外,內政部役政署為賡續推動並擴大辦理替代役公益服務,乃積極規劃「108年全國替代役役男從事公益服務執行計畫」,落實役男參與多元公益服務,具體展現服務社會之效益。因此,請各服勤單位按此一計畫期程,納入年度工作並訂定實施計畫,鼓勵所轄各服勤處所(學校)踴躍配合規劃辦理,讓有需要的朋友感受來自役男的服務熱忱及社會的支持力量,重拾溫馨幸福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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