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未設孕婦兒童停車位 將罰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點閱率:797
字型大小:

 交通部路政司指出,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停車位,多數均已達規定比率。交通部提醒尚未設置完成之業者應於107年12月15日前設置完成,以免受罰。
 交通部表示,政府為營造育兒之安心與安全之友善環境,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明定提供民眾申辦業務之政府機關、鐵路車站、航空站及捷運交會轉乘站、營業場所總樓地板面積1萬平方公尺以上之百貨公司及零售式量販店、設有兒(產)科病房之區域級以上醫院、觀光遊樂業園區及其他經交通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應設置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停車位。
 至於部分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尚未設置,交通部強調,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0條之2規定,若107年12月16日以後仍未設置,經限期改善後仍未改善者,將處1萬元至5萬元罰鍰,請尚未設置之停車場儘速設置完成,提供育兒友善之停車空間。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沙分銷處
    金門縣金沙鎮官嶼里官澳36號 金沙分銷處地圖
    0933-699-781
  • 金寧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武德新莊118號 金寧分銷處地圖
    0910334484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