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治安推動小組 通過三提案
金門縣政府昨日召開「107年社區治安聯合推動小組第1次會議」,會中經過與會委員審議、討論後通過三項提案。
昨日會議中,除了由警察局防治科進行工作報告,並進行三項提案審議。其中,「審查108年度申請參與社區治安營造補助初審案」部分,內政部推動社區治安補助,自107年起改為每年補助1次,每一社區補助新臺幣8萬元,補助社區數依年度預算總額彈性調整。
108年本縣可獲內政部社區治安營造補助之社區為6個。本縣申請參與108年社區治安營造補助之社區有8個,經與會委員初審評分結果,8個社區將依評審得分排序報內政部複審。
評審得分排序為:忠孝新村社區、西浦頭社區、前水頭社區、下莊社區、新頭社區、榮光新村社區、烈嶼東坑社區、後豐港社區。
另第二案「有關108年本縣標竿社區遴選案」,依據內政部遴選作業規定,標竿社區遴選資格包括:申請單位最近三年內曾參加內政部社區治安營造,並經評鑑為績優之治安社區。申請單位之組織運作健全,成員職掌分工明確。申請單位在社區治安營造模式之專業程度與實際經驗,能勝任輔導工作。經彙整各警察分局遴報情形,僅忠孝新村社區提出申請,昨日在聽取忠孝新村社區現場簡報後,且該社區符合標竿社區遴選資格要件。與會委員也決議推選忠孝新村社區守望相助隊為本縣標竿社區遴選案,並陳報內政部辦理複審核定。
關於提案三:審議本縣108年社區治安策略預定進度管制表。本策略內容應依轄內治安特性,妥適規劃在地化治安策略,應由警政單位依策略規劃,擇定民政、消防、社政及其他達成目的相關之協力單位,訂定質量兼具之工作目標值。本案擬延續本縣107年社區治安策略,依預定進度管制表循序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