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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教育獎遴選 即起受理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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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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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總統教育獎遴選,初審推薦時間自即日起至108年1月16日止,主辦單位歡迎各界推薦。受理單位,大專組及高中組: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地址:61357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國中組及國小組:學校所在地之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
 總統教育獎遴選目的,係為鼓勵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大專及中小學生,以彰顯國家對學生優良品德及特殊才能之重視。
 推薦單位,國內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及已向政府立案之社會團體(須附相關證明文件)。
 獎勵名額:總統教育獎每年辦理1次,每年獎勵名額以大專組6名至8名、高中組10名至12名,國中組16名至18名,國小組16名至18名,合計48名至56名為原則。
 頒獎及表揚方式,每位獲獎學生由總統頒發獎助學金、獎狀1紙及獎座1座,獎勵經費由教育部年度預算支應,其獎助學金規定如下:(一)大專組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新臺幣25萬元。(二)高中組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新臺幣20萬元。(三)國中組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新臺幣15萬元。(四)國小組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新臺幣15萬元。並編撰總統教育獎獲獎學生芳名錄。每位獲獎學生得邀請1位至3位(其中1位為該校師長)對其成長最有助益之人士蒞臨觀禮。
 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07學年度在學學生。
 推薦組別:(一)大專組: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包括二專、五專四年級及五年級、大學部、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二)高中組: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包括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專前三年學生。(三)國中組: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國民中學學生。(四)國小組: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國民小學學生。
 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推薦方式及送審資料:一、依推薦對象、推薦條件,進行推薦作業,各校或各社會團體推薦名額以每組推薦1名為限。一律採取網路報名(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及書面推薦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方式,推薦相關書面資料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社會團體應檢附已立案之相關證明文件,並主動知會受推薦人就讀之學校,以利後續相關事項之協調與進行。二、推薦單位及受推薦人應依序檢送下列資料表2份,並檢附相關佐證書面資料:(一)2019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二)2019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三)2019總統教育獎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
至於複審推薦時間,自108年2月23日起至108年3月6日止(郵戳為憑)。受理單位: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地址:61357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
 遴選方式分初審及複審2階段辦理。初審依據推薦對象、評審基準及參酌要項,進行初審。而初審主辦單位及複審推薦名額:(1)大專組:由教育部辦理初審,推薦18名至24名參加複審。(2)高中組:由教育部辦理初審,推薦30名至36名參加複審。(3)國中組:由學校所在地之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辦理初審,每1直轄市、縣(市)依各直轄市、縣(市)學生數比率排名各推薦1名至5名學生參加複審。(4)國小組:由學校所在地之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辦理初審,每1直轄市、縣市依各直轄市、縣(市)學生數比率排名各推薦1名至5名學生參加複審。而本獎項評選結果如無適當獲獎人時,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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