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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抽檢火鍋食材及湯圓 都合規定

發布日期:
記者: 陳冠霖/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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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氣冷,民眾愛吃火鍋,為維護民眾食的安全,金門縣衛生局針對轄內火鍋餐飲業者及賣場超市等地點進行稽查及抽驗,抽驗22件火鍋食材及湯圓10件,總計抽驗32件產品,依品項分別檢驗動物用藥、農藥殘留、防腐劑、甜味劑、過氧化氫及二氧化硫,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衛生局表示,此次抽驗品項包括有食為天鍋物(湯包、爆漿脆蛋、高麗菜);新時代金湖店(蟳味棒、蟹肉棒);老先覺金湖店(九層塔花枝丸、芋香丸、冷凍白蝦);易廚精緻餐飲(香菇魚丸、魚卵捲);鬼椒一番鍋(水晶餃、芋頭貢丸);辣匠金湖店(圓味蝦球、魚餃);璞之鍋(魚餃、蝦仁漿);寶安刷刷鍋(炸魷魚、甜不辣);三媽臭臭鍋金湖店(新竹貢丸、鑫鑫腸);21金金湖店(魚卵捲、小紅莓);家樂福金門店(義美小湯圓、義美湯圓抹茶、義美花生湯圓、家樂福小湯圓、桂冠抹茶湯圓);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金門金湖分公司(桂冠花生小湯圓、桂冠紅豆湯圓、桂冠冷凍小湯圓、桂冠粉紅芝麻湯圓、桂冠芝麻湯圓)。
金門縣衛生局長王漢志提醒民眾,挑選火鍋料產品時儘量選擇完整包裝食品,並注意產品包裝之品名、內容物、食品添加物名稱、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及製造廠商等,避免挑選色澤過於鮮豔、有刺鼻味、非自然原味之產品,購買後儘早食用完畢,未食用完應妥善保存,以確保產品新鮮及食用安全。
王漢志呼籲餐飲業者,應「食品業者要登錄」、「從業人員要體檢」、「食材來源要清楚」、「餐飲衛生要注意」及「食品標示要完整」來把關食安。同時提醒民眾享受美食、大啖火鍋之際,多留意、觀察餐飲場所環境衛生與通風情形,才能吃得健康又安心。本次抽驗結果公佈於衛生局網站,民眾可逕至該局網站參閱查詢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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