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室、托兒設施補助受理申請
勞動部為了營造友善職場育兒環境,已經從本(一)月一日起開始補助雇主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一○八年第一次經費補助受理期間,從一月一日起至二月二十八日前截止,事業單位可踴躍向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三條的相關規定,僱用受僱者一百人以上之雇主,應該提供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勞動部說明,為了鼓勵雇主提供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勞動部訂定有「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以及作業須知,協同地方政府補助以及輔導事業單位提供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措施。
若是雇主自行設置員工哺(集)乳室,最高可補助兩萬元;設置托兒設施(包括托嬰中心、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者,第一年最高經費補助也已經於去(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修正,從兩百萬元提高至三百萬元了,設置後或是已經設置者,每年最高補助五十萬元;如果雇主提供受僱者子女送托於托兒服務機構之托兒津貼者,每年最高補助六十萬元。
勞動部表示,為增進事業單位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相關知能,今(一○八)年將預計於各地辦理十場觀摩說明會;並提供免費的專家入場諮詢輔導,請事業單位多加運用。有關說明會參加資訊及專家諮詢輔導申請辦法,可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查詢。同時也再次提醒,「一○八年受理事業單位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的申請次數為兩次,第一次申請經費補助自一月一日起至二月二十八日止,歡迎有意願申請之事業單位,於受理期間先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https://childcare.mol.gov.tw)「線上申請補助專區」,填寫申請書表上傳,另列印以郵寄方式,向申請單位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社會局等)提出申請。如有疑問,可電洽勞動部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85-151。
勞動部表示,為了協助事業單位設置托嬰中心或幼兒園,有鑑於事業單位設置托嬰中心或幼兒園時,面臨土地取得、設置規範、托育空間規劃等議題,近日已蒐集相關範例,編製完成「事業單位設置托兒設施參考手冊」(請至勞動部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https://childcare.mol.gov.tw)「資料下載專區」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