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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美術家聯展 徵件

發布日期:
記者: 李金鎗/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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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激勵美術研究與創作風格,金門縣美術學會定於3月28日至4月18日辦理「金門縣108年美術家聯展」,即日起至3月10日止受理收件,歡迎旅居外縣市與本縣之美術工作者、及在地區服役之軍中美術工作者踴躍送件參展。金門縣美術學會理事長吳鼎仁希望透過展覽,思考、研究、交流,激勵美術研究與創作風格,獲得藝術、心靈上的成長,以提昇生活品質。
受理收件自即日起至3月10日止(逾時不受理)。參展作品限兩年以內創作作品並未曾在金門縣文化局展出者為限,每人可參展兩類,為維持展出水準,送件展出作品兩類各一件由美術學會統一評選,並過濾重複參展作品,無入選之作品由美術學會寄還。收件地點:大千畫廊:金門縣金城鎮中興街173巷25號、電話:(082)329688,手機:0937397991。崇文堂畫廊:金門縣金城鎮中興街71號、電話:(082)327618,手機:0932890482。台灣、大陸、海外地區作品請裝裱後逕寄至金門縣金寧鄉伯玉路二段461巷8號,翁清土收。聯絡電話:0911114909、082-321571。
金門縣美術學會表示,作品主題以人文、風物、歷史情感、生活環境、大地風貌……等之創作。展出類別有國畫:規格限4尺、6尺或對開、斗方(含以下)直幅,以捲軸、裱框,以利佈置。書法:規格與國畫同。油畫:十二號以上三十號以內。版畫:八開以上。水彩:四開以上。攝影:12吋以上。雕塑:室內展出,長寬高勿超過100公分。陶藝:室內展出為主,大小力求簡便,並包裝妥當。其他:如雕刻、粉彩、金石、蛋繪、設計等之創作。藉以加強文化建設,激勵美術研究與創作風格,以提昇生活品質。
該會指出,為確保質量,參展作品得經金門縣美術學會審查通過後納入畫冊印製。參展者請隨作品填送簡歷表及生活照一張(印畫冊編輯用)。資料不全者、作品不予編印。
該會對參展作品有保管之責,惟遭人力不可抗拒者或託運郵寄損壞者,不負賠償責任。地區送展作品,在展後一週內逕向大千畫廊、崇文堂領回,台灣、大陸、海外地區作品由美術學會掛號寄回,逾期三個月未領取者由該會逕行處置。

  • 金城分銷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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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2)328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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