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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村史」徵選2/25截止收件

發布日期:
記者: 詹宗翰/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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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文化局為推動縣民認識家鄉、凝聚共識,振興文化產業、提升文化環境,鼓勵創作金門村史題材,特辦理108年「金門村史」徵選作業計畫,預計徵選十本。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至2月25日截止收件(以寄到日為憑),歡迎對村史書寫有興趣的民眾踴躍送件,入選並完成寫作出書者,每案最高獎助金額新台幣五十萬元。另外,今年有一項變革,新增109年預徵選制度,預計另徵選五本書,讓作者可以有充分寫作時間,於次年交付書籍至文化局,詳情請參閱文化局網站全球資訊網(https://cabkc.kinmen.gov.tw/)
108年「金門村史」徵選作業辦法:(一)108年入選資格。(二)預徵選109年資格方式:1.為提供充足準備時間,預選撰寫資格,其徵選受託方式同上。2.獲預選資格者,需俟新年度經費預算通過後,方可執行本計畫;若因政策或預算末獲通過即不執行,獲選資格者不得有異議。(三)獲選資格者,需於新年度來函與本局進行議價訂約相關事宜。申請人須於109年11月30日前交付文化局印刷一千冊的著作書籍及相關資料。
文化局籌劃此項文化書寫工程,希望每年以補助五到十本書出版的速度來進行這項計畫,假以時日,即可成為一套金門村史專書,不僅可以補縣志史料文獻之不足,更能以淺顯易懂的白話文,生動地刻畫出村里特色,吸引年輕人閱讀,關心自己生長的環境,這是個常態性的計畫案,將會持續性執行下去。
今年徵選主題,舉凡關注於金門各地方村落文化特質、歷史演進及全縣性經濟或商業活動等,以及社區發展變遷之文字敘述,均在徵選範圍內。例如:河流與聚落生活、水利圳道、地方交通與聚落變遷、文化資產保存與地方開發、環境與生態、信仰與生活、城鄉發展、地方產業、傳統建築活化與再造、人文歷史與地方人物等題材均歡迎參加。惟社區總體營造、環保宣導、社會治安評比、才藝競賽及個人或家庭活動等不列入書寫範圍。徵選對象為:(一)本縣社團、公(工)協會、文史及社區工作者,作家學者及村里賢士。(二)具有在地生活經驗,及對本縣村里之歷史文化有深切瞭解與研究者。
文化局表示,申請案件該局將邀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會評審後,由參選作品中選出作品十件(位),入選接獲通知者即可依原計畫進行撰寫,除非經核准,否則不得擅自更改,並接受文化局各項行政輔導。獲選者作品村史內文不得低於八萬字,最高不得超過九萬字(含標點符號);圖片不得低於一百張,最高不得超過一百五十張(家庭合照、個人參加集會活動,或與村史無關之圖片,不得置入);頁數不得少於二百二十頁,大小開本、內文用紙及裝訂方式等細節另行議訂。
目前金門村史已撰寫過的村莊:105年金城鎮后浦、金湖鎮瓊林、金沙鎮青嶼、金沙鎮后水頭、金寧鄉古寧頭、烈嶼鄉上林鄉;106年金城鎮賢聚、金沙鎮呂厝、金沙鎮陽翟、烈嶼鄉東林、烈嶼鄉羅厝、烏坵鄉;107年金城鎮金門城、金城鎮古崗、金城鎮東沙、金城鎮泗湖、金沙鎮后宅、金沙鎮西園·後珩、金沙鎮官澳、烈嶼鄉西方、金沙鎮浦邊。投件以尚未書寫過之村里優先選取,其餘俟本縣各鄉鎮村里全部書寫過後,再酌情徵選。
本縣村落因大小不一,倘若某村人文歷史過於薄弱,書寫時無法達到規定之字數,可與鄰近村落合併書寫。獲選作品經審查委員期末審查完竣後,申請者應依文化局相關規定自行印刷出版,原則上每案金額上限為新台幣五十萬元,文化局擁有著作財產權,著作人格權則歸屬於作者,11月30日前完成結案時須提供本局各該村史圖書一千冊,供縣民閱讀。
另外,相關注意事項:報名檢送之資料遺漏、不完整或不符規定者,不受理補件,徵選送件前請再以確認。作品抄襲、剽竊或有其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者,相關法律責任由申請者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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