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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院招募國民法官 參與刑案審理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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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當法官參與刑事審判嗎?金門地方法院招募國民法官,將於6月底與職業法官一起共同參與刑事案件審理,可以直接參與審判,只要高中程度、在金門設籍4個月以上皆可報名。
 金門地方法院將於6月27、28日舉辦金門地區第二場「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目前已請金門縣政府透過各鄉鎮村里提供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推薦有意參與模擬法庭並擔任國民法官之金門縣民,屆時將透過選任程序,選出6位國民法官及2位備位國民法官,經獲選擔任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者,每日出席費新台幣2,500元,歡迎縣民在2月底前踴躍向村里長報名接受推薦。
 金門地方法院院長林春長表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官由法官3人、國民法官6人共同組成,共同進行刑事審判,國民法官「可以看也可以判」,可以與法官共同參與調查證據、詰問證人,並共同評議罪責、量刑及宣判,和參與的法官「票票等值」。
 林春長說,國民法官強調的是素人參與審判,未來正式實施後,只要符合年滿23歲,教育程度高中以上的中華民國國民,在金門設籍4個月以上,就有機會被隨機抽選成為國民法官,但曾判有期徒刑確定或是與被告人為配偶、8等親內的血親者,將被剔除資格。另外,機關首長、黨務人員,或是有法律專業人士如法官、律師和法律系畢業人士也不得選為國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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