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受理17件民眾陳情案 土地問題最多
監察委員江綺雯、方萬富率同巡察秘書抵金巡察,並於金門縣政府大禮堂分別受理民眾陳情,縣長楊鎮浯也在場陪同關心和瞭解民眾陳情案。(莊煥寧攝)
監察委員方萬富及江綺雯昨率同四位巡察秘書抵金巡察,並在金門縣政府大禮堂受理民眾陳情,聆聽民隱民瘼,縣長楊鎮浯也在場陪同關心和瞭解民眾陳情案。在將近2個小時,總共受理17件陳情案,其中還是以土地陳情案10多案為最多,陳情人也殷盼監委能幫忙爭取他們應有的權益。
監察委員方萬富、江綺雯二位柏台大人率同巡察秘書林仁堅、林時平、徐芳苑、歐陽立等一行六人,於昨天下午1時25分許由台北搭機抵金,隨即於3時30分趕抵縣府大禮堂接受民眾陳情,縣長楊鎮浯也在到場全程關心鄉親陳情事宜。
江綺雯、方萬富二位監委分別受理民眾陳情,他們仔細聽取陳情人的案情說明和陳述,並詢問相關的細節;縣長楊鎮浯率縣府相關業務主管在場針對民眾陳情事宜,適時提出說明。
統計監委昨日受理陳情案件中,陳情事由仍以土地問題最多,其他陳情案還有與鄰人糾紛案請協調解決以及外勞偷東西等。主要土地陳情事由包括:
◆一、祖遺庵前劃測段125號土地,早年因「地政事務所」疏失,導致該地地史錯亂,且劃為國有,今欲申請購回卻無購買權,請協助解決。二、庵前劃測段210號土地被收歸為國有,請協助申購歸還。三、庵前村段71號土地(防空洞)請協助辦理申購歸還。
◆寧湖二劃段884地號土地,經縣府重測(劃)後,將本人土地面積27平方公尺劃予鄰地,請協助更正。
◆申請歸還金湖鎮湖字第57604地號土地之處理。
◆申請未登記土地,地政局適用法規錯誤之違法、及承審法院未審先判,請依監察職權作處理。
◆申請歸還已辦理登記,領有土地權狀之沙字第1544地號土地。
◆申請土地登記所有權,未依法辦理,違反誠信原則,請依法處置。
◆小徑段594-1地號土地中之部份土地申請購回,請協助辦理。
◆紅山測段318-1、東坑段214號土地,已證明為排雷區域土地,登記人沒有佔有的事實,地政局卻故意不依職權予以塗銷,涉嫌瀆職圖利,請查明。
◆請協助個人所有西堡劃測段426、426-2地號土地與軍備局西堡劃測段426-4號土地進行交換,以利出入方便。
◆向縣府租用沙溪一劃段422地號土地蓋貨櫃屋,卻遭他人將其地登記所有,使搭建之貨櫃屋面臨拆除危機,請協助處理。
◆民父親所有小西門劃段565、240-1地號土地,被登記為國有地,請協助解決。
◆民父所有北八劃段18號土地,當年縣府以挖掘榮湖為由強制徵收,其間並無收受任何補償,地政局卻登記為價購,請主持公道;另此地當初所徵收之用途已全然不存在,盼依法將土地歸還予民父。
◆縣府於民國八十四年宣導土地所有權登記,董國興以董氏宗親會理事長身分登記東紅山段362地號土地,其間地政局又要其補正相關資料,豈料直至民國八十九年收到法院傳票,被控侵佔國土,請協助還民公道。
◆共有之古崗村測段583地號土地,被劃為道路用地,盼縣府補償或尋求其他管道予以主持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