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分配社福資源 落實福利縣之名
近年金門縣整體社會福利支出不斷攀升,無論是縣務會議或主管會報等所提的社會福利資源盤點,金門縣政府社會處都已著手進行各項津貼與補助的檢視,其中除了各項福利津貼給付外,尚需辦理各項福利服務措施,社會福利資源若分配不均或配置不當勢將造成更嚴重的社會問題。
社會處處長董燊表示,現行社會救助、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婦女福利、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保險等各項補助與津貼計有60多項,其中僅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急難救助、以工代賑、身心障礙生活補助、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補助、中低老人生活補助、老人收容安置補助、弱勢兒少生活扶助、獨居長者送餐服務等約半數補助項目有排富條款外,其餘諸如意外致死濟助、非因意外致死濟助、身心障礙居家生活津貼,皆是滿足特定資格即可申領補助,不論貧富。每年金門縣府現金給付,包括慰助金與各項津貼的發放皆需支用10億以上。現金給付標準若超過中央規定,對於中央對地方的社會福利績效考核評分以及一般性補助款的考核均是扣分項目。
社會處指出,以本縣自辦身心障礙居家生活津貼為例,符合設籍年限,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即可申請,無論收入、存款等條件,光是該項津貼,107年就支出1億1千餘萬皆由縣庫支應,倘不增設門檻或落日條件,該項津貼經費將持續增加,且必將排擠該項福利服務之預算或其他福利別,如老人福利或社會救助預算。
社會處也說明,身心障礙福利目前已有全國一致的身心障礙生活補助,部分補助、津貼無法重複請領,例如身心障礙生活補助是中央規定全國一致之補助項目,需符合家庭總收入平均未當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者,即符合申請資格;即謂針對經濟弱勢之身心障礙者已有經濟扶助措施,身心障礙居家生活津貼是否需普及性地核發,尚需檢討。
此外,有許多補助與津貼皆不得重複請領,倘有重複請領或資格不符而溢領者,也需依規定繳還。106年有部分民眾因身心障礙生活補助之領取資格不符,有溢領補助款之情形,社會處也積極於近日邀集相關單位,包括各鄉鎮公所社會課、主計處,共同研商溢領款追繳事宜,近期亦將針對該案,積極向資格不符民眾追繳款項,以避免給付不實之情形。
董燊強調,有關本縣各項福利項目,該處仍需審慎評估,每項津貼給付影響對象與層面,也都要進一步分析報告,並基於社會福利資源分配之合理性,逐一設定落日或排富條款,將資源挹注於其他各項法定福利服務,例如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家庭托顧服務、輔具服務等,讓本縣成為真正的福利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