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徵選金門進士叢書提案
金門自古以來人才輩出,宋明清三代所出之進士高達近五十人,雖是蕞爾小島,卻文風鼎盛。為使更多鄉親認識金門的先賢人物的生平、科舉、宦蹟及相關文物等,甚至是到進士任官地做遊歷做古今對比、發思古之幽情,對進士們做一整體性的介紹,文化局擬公開徵選進士叢書提案計畫,歡迎各界踴躍參加本徵選計畫。
文化局提醒有意提案的朋友,進士認定的原則以族譜有記載、宗祠有匾或有祖牌、遷徙有據(開基主以前不算)。專書的內容以進士生平事蹟、遺跡考察、任官遊歷地、民間傳說與軼事、附錄文獻為主。希望注重新史論、新論證,所以書籍的內容請盡量與新材料之發現、進士與金門的人事物的交流及關聯,田野調查請務必要詳列地點。歡迎本縣社團、公(工)協會、文史及社區工作者,作家學者及村里賢士,或是具有在地生活經驗,對本縣村里之歷史文化有深切瞭解與研究者參加。
文化局有幾點希望提案的朋友注意並配合:1.提案經入選的著作,需於108年12月10日前交付文化局一千冊的書籍,將回贈與作者二百冊,未依規定交書,逾期者依約計罰,若逾年度影響新年度預算者,停權一年的申請文化局相關補助。2.若作品經檢舉有抄襲之嫌,經查證屬實,文化局得取消資格及停止5年投件申請文化局相關補助,並追回抄襲補助款,提案人不得有異議。3.中途解約者需繳回已撥付款項,並停權向文化局投件補助申請2年。4.公告預算為新台幣90萬,受託人需與本局辦理議價。5.可為團體或個人投件申請,若以個人投件者,中途不得變更為協會或團體為契約主體。6.聯名(多人)投件申請者,請自行推派代表人,掌控管理專案和處理帳務。7.切結書需於投件時一併交付申請,寄(送)至文化局。8.審查分期為三期:初審(投件)、期中、期末。9.受託人有逾期現象,依合約書規定每逾一日按契約價金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逾期違約金,逾期違約金之支付,機關得自應付價金中扣抵。
有意提案者,請將報名表一份,連同提案申請計畫書及書籍內容大綱或各章節摘要,試寫一萬二千字以上,以一式六份(用A4紙張以電腦打字,作品恕不退件),即日起至4月30日止截止收件,以寄到日為憑。逕送文化局收發室,蓋戳章送至4樓文資科辦公室;或郵寄:89350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金門縣文化局文化資產科收,並請註明「108年金門進士叢書計畫」。連絡電話:082-328638。報名表可向文化局文化資產科索取,或由文化局網站https://cabkc.kinmen.gov.tw/下載。
徵選及撰寫方面有幾項規定:1.申請案件由文化局召開會議,並邀請學者專家或文史工作者審查。2.入選之作品數量,係依年度預算邀稿,並各別通知入選者,入選者即可依原計畫進行撰寫。3.叢書內文不得低於八萬字,最高不得超過九萬字(含標點符號);圖片不得低於一百張,最高不得超過一百五十張;頁數不得少於二百二十頁,大小開本、內文用紙及裝訂方式等細節另行議訂。4.進士專書撰寫以正體字為主,封面及內頁依規格大小編印,書後應依重大事件或人物事略按先後順序,以編年及紀事表呈現。5.宋明清進士因年代久遠,倘若某位進士史料過於薄弱,書寫時無法達到規定之字數,可與其他進士合併書寫。6.107年辦理之進士叢書計畫通過審查為「五省經略—蔡復一」一書,故本年度投件以尚未書寫過之進士為主。7.如係共同著作,應共同具名提出申請,不得於定案後擅自增減。8.獲選作品經審查委員期末審查完竣後,申請者應依本局相關規定自行印刷出版。原則上每案金額上限為新台幣90萬元,本局擁有著作財產權及永久授權使用,著作人格權則歸屬於作者,年底完成結案時須提供本局圖書1000冊。
提案人於作品出版須負相應的法律責任:(一)、受補助之出版品,如侵害第三人之權利時,由申請人負法律上之責任,與補助單位無關。(二)、受補助人聲明及保證本作品係原創性著作,絕未侵害第三者之智慧財產權。(三)、若作品涉及違反著作權相關法律、涉及違反其他相關法律規定,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受補助人願承擔所有一切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四)、若作品經檢舉有抄襲之嫌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資格及停止5年投件申請文化局任何補助,並追回抄襲補助款,受補助人絕無異議。(五)、受託人同意作品著作權與版權屬補助單位共有,雙方均有再版或推廣之義務與權益,唯不得有損雙方名譽或權益之行為。受補助之出版品得各視需要再版推廣,不另給酬。(六)、出版推廣:受補助之出版品,應送交金門縣文化局1000冊,金門縣文化局除典藏並分贈相關單位,受補助人與本局並有推廣本出版品之責。(七)、補助單位永久得引用裁取再印製受補助著作內容之部份或全部散佈推廣,免經著作人授權。
最後再次提醒有意提案的朋友:1.報名檢送之資料如有遺漏、不完整或不符規定者,不受理補件、徵選。2.作品如有抄襲、剽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者,相關法律責任由申請者自行負責。3.圖書出版,於108年12月10日前辦理交付1000冊,年度不得展期。打印及印刷時請增列大事紀及編年比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