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車輛過戶 先辦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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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許峻魁/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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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金門稽徵所提醒,被繼承人名下之車輛若要過戶,請記得一定辦理「遺產稅」之申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金門稽徵所表示,被繼承人名下如果遺有汽、機車,納稅義務人應併同其他財產,於被繼承人死亡次日起六個月之內,向被繼承人死亡時的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後,再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繼承過戶登記手續。
北區國稅局金門稽徵所表示,常有民眾因被繼承人名下之汽、機車,在生前借給他人使用或是閒置,或其死亡之時又無其他財產,導致疏忽未申報遺產稅,因而亦未能在所有人死亡後一年內,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車輛繼承過戶登記,以致車輛牌照遭註銷。
北區國稅局金門稽徵所進一步說明,繼承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次日起的六個月之內,除檢附被繼承人死亡除戶資料以及各繼承人現戶戶籍資料之外,就所遺車輛,應檢附汽、機車行照影本或是車籍資料等證明文件,一併向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繼承人取得國稅局核發的遺產稅繳清、免稅或是不計入遺產總額等相關證明之後,即可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車輛的繼承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