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被告30人 接受預防再犯生命教育
金門地檢署辦理「法治教育暨酒後駕車預防再犯生命教育」課程。(地檢署提供)
金門地檢署針對30名經宣告須參加預防再犯必要命令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酒駕案件易服社會勞動人,辦理「法治教育暨酒後駕車預防再犯生命教育」課程,藉由法治、醫療及生命教育三方面著手用以輔導緩起訴處分被告及社會勞動人勿再觸犯相同案件。
金門地區因為寒冷的氣候與特殊的高粱酒文化,致喝酒違反不能安全駕駛的案件有日益增加的趨勢,地檢署檢察長洪家原對於酒後駕車致公共危險而侵害他人生命安全的案件,特別指示需予以生命教育,以使其了解生命的意義及價值所在,進而達到社會教育功能。
金門地檢署是於26日在該署五樓會議室,辦理這項法治教育暨酒後駕車預防再犯生命教育,從教育著手,告誡被告易服社會勞動人珍惜生命及避免酒後駕車。
課程邀請金門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隊長黃維章,針對交通肇事預防與處理及相關法令提供法律觀點的宣導,現場也播放死亡車禍的影片以震撼教育的增加宣導效果;另邀請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精神科杜立群心理師,針對酒癮相關知識及對人體危害的相關資源管道進行精神醫療層面的宣導教育,課程中還播放影片-脊髓損傷基金會宣導短片「友善世界,有你有我」及修復式司法影片,期藉由法治、醫療及生命教育三方面著手用以輔導酒後駕車之人勿再觸犯相同案件。
金門地檢署為防制酒駕公共危險罪案件發生,降低酒後駕車的再犯率,針對所有酒後駕車初犯公共危險罪而受緩起訴處分命令者及社會勞動人每季定期開辦預防再犯暨法治生命教育課程,由根本處杜絕酒駕,希從教育著手,逐漸避免酒駕再犯,也提醒參加課程之人勿抱持著只有一次的僥倖心態,希望藉由本次課程從教育著手,避免酒駕再犯,確保居民用路安全,防止被害事件的再度發生。
緩起訴處分被告及社會勞動人對於自己能參與此次生命教育感到相當有意義,感謝金門地檢署能給予酒駕犯者機會,也從中深刻體認到人沒有權力去奪取他人的生命,期許自己痛改前非戒酒重生,真正做到愛惜生命、永不再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