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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海報書籤設計競賽 學校初選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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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金門縣聯絡處辦理金門縣108年「友善校園暨交通安全」學生海報、書籤設計競賽,區分高中職校組、國中組及國小組3組,請各校辦理校內初賽,遴選最優作品(高中職每校至少各6件,各國中每校至少各3件,各國小擇優自由送件)於4月25日前,將學生作品親送或郵寄金門縣學生校外會(地址:金門縣金湖鎮農場路1號)參加全縣評比。逾期不予受理參賽,郵寄作品以郵戳為憑。
教育部金門縣聯絡處辦理金門縣108年「友善校園暨交通安全」學生海報、書籤設計競賽,目的係為改善校園治安,有效防制校園暴力、霸凌、藥物濫用及黑道勢力介入校園倡導友善校園,並強化本縣交通安全宣導,使學子可安全上學,安全放學。
 實施類別與方式:一、參加對象:本縣各級學校學生。二、競賽項目:海報及書籤類。三、競賽組別:區分高中職校組、國中組及國小組3組。四、作品規格:(一)海報創作:以「友善校園」及「交通安全」為主題,作品一律以4開(54.5×39cm)為創作規格,單幅,以彩色為佳,直式或橫式均可,(電腦繪圖列印不予評分)。(二)書籤設計:1、大小介於21×8公分~16×5公分以內皆可。2、若有形式上的變化,則長、寬不得超過13×13公分。3、手繪、電腦創作皆可「請以平面創作為主」。4、以「友善校園」及「交通安全」等相關為主。
 比賽辦法:(一)作品繳交:請各校辦理校內初賽,遴選最優作品(高中職每校至少各6件,各國中每校至少各3件,各國小擇優自由送件)於108年4月25日前,將學生作品親送或郵寄金門縣學生校外會(地址:金門縣金湖鎮農場路1號)參加全縣評比。逾期不予受理參賽,郵寄作品以郵戳為憑。(二)作品標示:請於作品背面右下方黏貼報名表,否則不列入評審。(三)作品評審:參賽作品由金門縣學生校外會邀請專業評審分別依主題50%、創意25%、結構25%進行評分。(四)獎勵辦法:各組選出前三名及佳作若干名(視作品優劣而訂):第一名:禮券2,000元、獎狀乙幀;第二名:禮券1,600元、獎狀乙幀;第三名:禮券1,200元、獎狀乙幀;佳作:禮券1,000元,獎狀乙幀。
 參賽作品應遵從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不得抄襲、剽竊他人著作,若經查獲,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禮券(獎狀);獲獎作品授權教育部或教育部指定之代理人舉辦展示、製成郵票、書籤等或彙編作為「改善校園治安-倡導友善校園」教育宣導之用。參賽作品恕不退還,請自行留存副本或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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