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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領務 今跨海抵烈嶼戶政所服務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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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領務 今跨海抵烈嶼戶政所服務

行動領務 今跨海抵烈嶼戶政所服務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將於今(十五)日跨海到烈嶼鄉戶政事務所辦理「行動領務」服務(見圖),歡迎民眾善加利用,各戶政所提供協辦「行動領務」場地將自下個月起變更,縣政府民政處表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自去(107)年三月起,每月派員分赴金門縣所屬五個戶政所,輪流辦理「行動領務」事務,提供民眾親民便民之服務,唯以洽辦人數屢屢攀升,受限於部分戶政所空間不足,動線不佳,民眾迭有怨言,為維作業順暢,經研議及考量場地及交通因素等,「行動領務」自五月份起變更為「金城鎮、金湖鎮、烈嶼鄉」三個戶政所、並由金城鎮啟始,輪流受理普通護照之申請、補、換發業務服務。
為加強對金門縣鄉親服務,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將於今日(星期一)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二時三十分,巡抵烈嶼鄉戶政事務所辦理「行動領務」服務。縣府民政處表示,「行動領務」提供首次申辦及換發晶片護照的收件服務,護照製作完成後,委請中華郵政公司以快捷郵寄方式送交申辦民眾,一次收件,全程服務,非常便利。
金門「行動領務」服務內容有中華民國普通護照之申請、補、換發業務(均不含速件之申請),作業時程:
(1)、申請新照及換發之一般性案件,將於四月廿二日寄發。
(2)、護照遺失申請補發案件,將於四月廿三日寄發。
(3)、護照各項修正或加簽案件,將於四月十八日寄發,屆時護照將統一委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代為領取,並以快捷方式代送到府(收件地區以臺灣及各離島為限)。
縣府民政處表示,申請護照規費為每本新臺幣一千三百元。但未滿十四歲者、男子年滿十四歲之日起至免除兵役義務前,因尚未服役致護照效期縮減者,每本收費新臺幣九百元。還有,申請人須另繳交由郵局寄送新照之快捷費用,該筆費用將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收費標準辦理。
另,護照各項修正或加簽之申請為免費之服務,惟仍須繳交由郵局寄送護照之快捷費用。如果具役男身分之申請人須於返國後始得申換護照,未入境者不得委由代理人代為申辦,並可參閱申請護照應備文件請詳閱後附須知。
申請普通護照請填繳普通護照申請書一份、繳交最近六個月內拍攝之彩色光面白色背景照片一式二張,以及繳交尚有效期之舊護照(限非首次申請護照者);年滿十四歲及領有國民身分證者,應繳驗國民身分證正本(驗畢退還),並將正、反面影本分別黏貼於申請書正面(正面影本上須顯示換補發日期),未滿十四歲且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請繳驗戶口名簿正本或最近三個月內辦理之戶籍謄本正本一份(驗畢退還),並附繳完整影本一份。另,未滿十四歲者首次申請護照應由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尊親屬或旁系血親三親等內親屬陪同親自辦理。陪同辦理者應繳驗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與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首次申請普通護照(即第一次申請普通護照,以前未曾申辦過)必須本人親自到場辦理。申請換、補發新照或首次申請護照且經戶政所確認人別者,可委任親屬或現屬同一機關、 學校、公司、團體之人員或交通部觀光局核准之綜合或甲種旅行社代為申請,並填寫申請書背面之委任書及黏貼受委任人身分證影本,如非上述委任代辦情形者,代理人須出具經公證之申請人委任書,始得代為申請。
縣府民政處提醒說,有意申辦護照的民眾可先向縣內各戶政事務所或自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boca.gov.tw)下載使用,或加領務局LINE@官方帳號(ID:@boca.tw)或致電該局(02)2343-2807~8洽詢,以節省辦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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