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概念海選計畫開跑4/26止徵件
今(108)年度創業概念海選計畫開跑,自今(十五)日起至四月廿六日徵件,金門縣與澎湖、連江、宜蘭、花蓮、臺東在新秀組列為東區及離島地區。縣府建設處表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為引領創新創業驅動產業升級轉型,聚焦獎勵新創企業投入創新研發活動,於106年特規劃創業型SBIR計畫,建構三階段獎補助機制,其中第一階段~創意海選,以簡報說明創意構想,推動兩年來深獲新創業者熱烈迴響,今(108)年持續精進推動創業概念海選計畫。
縣府建設處說明,今年創業概念海選計畫擴增「區域海選制」,採分組獎勵並分為「新秀組」及「明星組」,規劃說明如下:
(一)、新秀組(金門縣在內離島地區及東區):五年內之新創中小企業,且自成立後從未獲得政府創業獎/補助計畫者。1、特性:以在地觀點擇優遴選新創企業給予獎助。2、遴選案件數:總件數以一百五十件為上限,依照地理位置劃分為北、中、南、東以及離島地區。3、獎勵金額及計畫期程:每案提供二十萬元獎勵金,執行期程四個月。4、審查方式:進行八分鐘計畫報告(形式不拘)。
(二)、明星組:五年內之新創中小企業,且自106年二月廿八日後皆未獲得政府創業獎/補助計畫者。1、特性:聚焦創業概念核心價值,遴選具創新研發潛力之新創企業。2、遴選案件數:以五十件為上限,於北部統一辦理審查。3、獎勵金額及計畫期程:每案提供六十萬元獎勵金,執行期程六個月。4、審查方式:採書面初審及簡報複審二階段審查機制,依照複審結果擇優遴選獲獎案件。創業概念海選計畫徵件申請公司需為成立五年內之新創中小企業,即成立日期為103年三月一日至今年二月廿八日間,依照企業是否具研發實績,分為「新秀組」與「明星組」提案申請,每家公司僅能擇其中一組申請一案為限。
審查方式:一、新秀組:統一申請分區計畫報告機制,並依照各區域審查結果,擇優遴選各區獲獎案件,公司負責人需於會議審查時,進行八分鐘計畫報告(形式不拘),再由委員進行Q&A。二、明星組:採書面初審及簡報複審二階段審查機制,依照複審結果擇優遴選獲獎案件,並於中小企業處、SBIR計畫官網及FB粉絲團公告,同時以電子郵件通知簡報複審時間,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
縣府建設處提醒,今年度創業概念海選計畫收件方式採線上系統申請制,恕不受理紙本申請資料,為避免網路繁忙造成申請未完成,請逕早於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申請作業。申請日期自今(十五)上午九時起至四月廿六日下午五時三十分止,依申請系統產出送件編號之時間認定,逾期不予受理。倘對於本計畫推動需進一步相關諮詢,請洽0800-888-968,或計畫官網https://www.sbir.org.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