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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坡地劃定草案 水保局今辦兩場說明會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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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山坡地劃定計畫(草案)示意圖。(農委會水保局提供)

金門縣山坡地劃定計畫(草案)示意圖。(農委會水保局提供)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依水保法第三條規定,擬具金門縣山坡地劃定計畫(草案)於今(108)年三月廿六日辦理初劃展示三十日,引發部分民眾及團體關切,為使民眾更充分了解山坡地劃定的內涵及配套措施,水保局將於今(四)日分別在大金門及小金門各辦理一場說明會。農委會水保局監測管理組長陳重光一行,昨天拜會縣府秘書長張忠民,並研商金門縣山坡地劃定事宜。
針對金門縣劃定山坡地計畫,農委會水保局說明表示,依水保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山坡地」係指經中央或直轄市主管機關參照自然形勢、行政區域或保育、利用之需要,就合於標高在一百公尺以上或平均坡度在百分之五以上者劃定範圍,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的土地。
水保局監測管理組組長陳重光表示,全臺灣山坡地前於69年二月六日公告在案,因金門縣當時屬「戰地」,尚未辦理山坡地劃定。而且,鑑於近年極端氣候影響,每逢颱風豪雨容易造成土砂災害,加上金門縣正積極推動觀光,山坡地劃定有利於加強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避免開發利用的負面影響。
金門縣山坡地預定劃定地區,主要分布為金湖鎮與金沙鎮太武山、獅山、五龍山、金龜山,金城鎮梁山、塔山,烈嶼鄉麒麟山、大山頂、上岐等十區加上大膽島及二膽島,共劃定十二區。陳重光表示,山坡地劃定除標高一百公尺及坡度百分之五的條件外,考量花崗岩特殊地質及保育利用需求,目前預定劃定面積為一千八百零六點四○公頃,約佔全縣面積百分之九點九九,其中約百分之十三為私有地、約百分之八十七為公有地,百分之五十四為國家公園區、百分之三十為都市計畫保護區。
至於民眾擔心的山坡地劃定影響,陳重光強調,依水保法第一條第三條第三款規定,山坡地劃定主要是加強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無禁止或限制開發,但應依水保法第十二條規定,從事開發行為,水土保持義務人應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如規模符合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第三條所定種類及規模,得以簡易水土保持申請書代替水土保持計畫,可免技師簽證、審查費、保證金、施工許可證及完工證明書等,大幅減輕民眾負擔。
因應當地公部門水保專業人員不足,陳重光說水保局將每年編列經費,協助縣政府成立水土保持服務團,免費輔導民眾申辦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及技術指導與諮詢、推動水土保持管理走入社區等教育宣導及訓練,期能藉中央、地方合作模式,建立山坡地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化,以及促進土地合理利用及國土保安。
另,金門縣初劃山坡地面積由逾百分之三十幾變成百分之十,陳重光表示主要考量自然村現有狀態及具有的發展,且金門是花崗岩地質比較不易發生土石土壤流失災害,所以就做些裁量,劃設面積做合理調整。還有,水保法沒有限制山坡地土地開發利用,唯一要求就是做好水土保持,與都市計劃保護區及國家公園限制發展區是不一樣。而且,私有地大規模開發機率不高,可能只有在自己土地上蓋房子,在簡易申請就可處理。
目前,金門縣山坡地劃定計畫進程已完成劃定草案,並已委由縣府辦理完成為期一個月公展,下一個程序是進行審議完成後,將報請行政院核定,就由農委會辦理公告。而且,金門縣山坡地劃定計畫並有反映到縣府和民眾關切的意見,自然村連續面積十公頃以上才會劃定,依法劃設及在合理合法範圍內,有其可考量的有彈性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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