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監委抵金巡察昨受理22件民眾陳情案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縣府報導。
點閱率:1,584
字型大小:
監察委員江綺雯(左二)、方萬富昨抵金巡察,並在縣府大禮堂會議室受理民眾陳情。(翁維智攝) 監察委員江綺雯(左二)、方萬富昨抵金巡察,並在縣府大禮堂會議室受理民眾陳情。(翁維智攝)

繼今年2月底抵金巡察後,監察委員江綺雯、方萬富昨(26)日再率同秘書等6人抵金訪視,除於上午10時起在縣府大禮堂會議室受理民眾陳情外,也於當日下午在水頭通關中心聽取小三通業務執行成效和海巡署巡防勤務執行情形簡報。
兩位監委是於昨日上午9時許抵達金門機場,秘書長張忠民特別代表縣長楊鎮浯前往接機,並陪同返回縣府接受民眾陳情,總計昨天陳情案有22件,其中土地問題就有19案,另有1案撤案,兩位委員耐心仔細聆聽人民及官員雙方的陳述,再予建議或裁示,並錄重點將帶回監察院依法研處繼續追蹤。
昨日因天候好轉,有不少地區鄉親知道監委又將抵金巡察,一大早紛紛趕往接受陳情的金門縣政府大禮堂,拿出陳情書、相關證明文件,希望監委們主持正義,還其公道。縣府行政處長陳祥麟也偕同仁在場提供解說等相關服務,縣警局亦派員警現場維持秩序。
昨日民眾陳情的事由主要都是土地問題,民眾陳情的相關事由如下:
◎祖遺所有安西劃段等土地被國有財產局劃為國有,請協助歸還。
◎一、夏興段等五筆土地,早年被軍方強行佔用至今六十年,請協助歸還。二、夏興土地,經查證被地政局劃錯,造成地形、地貌、面積全然錯置,至今五年仍未更正,請解決。
◎所有小徑段土地中之部份土地申請購回,請協助辦理。
◎金門地政局未依法行政,對烈嶼鄉東坑段土地、紅山測段土地登記案明顯違失,及申請人詐登國有土地,請監察委員依職權查辦。
◎申請歸還金湖鎮湖字土地之處理。
◎申請未登記土地,地政局適用法規錯誤之違法、及承審法院未審先判,請依監察職權作處理。
◎申請歸還已辦理登記,領有土地權狀之沙字土地。
◎申請土地登記所有權,未依法辦理,違反誠信原則,請依法處置。
◎楊姓民眾所有寧湖二劃測段土地,經重測後面積減少,請協助處理。
◎祖遺寧劃土地早年被國軍佔用,民國86年時開放登記取回,因申請書內容中之時效取得年限誤植,而被駁回申請,其間地政局又以本人戶籍遷台為由不予重新申請歸還,請協助解決。
◎一、祖遺土地座落頂園土地,因地政機關登載錯誤,致面積減少,請協助解決。二、赤岑段土地被國軍佔用為軍事道路用地,請協助歸還。三、祖遺古寧頭段土地被收歸國有,日前歸還後面積不足,請解決。四、本人舅舅因公死亡,請依法辦理國賠。
◎本人所有北九劃等八筆土地,被列為污水用地,請協助恢復為農業用地。
◎與鄰人糾紛案,請協調解決。
◎翁民所有盤山村段土地被佔用為頂堡公園用地,請協助歸還。
◎陽翟段土地原為祖遺舊屋之庭院,因遺漏登記而向國產局申請購回該筆地號土地,108年准許購回後卻發現,國產局逕行將其地一分為二,使得土地無法全數購回,造成困擾,請協助解決。
◎祖遺土地無法辦理繼承,請協助解套。
◎祖遺北八劃土地被強收興建水庫工程,至今已完工數十年,亦已無當年強行徵收之要件,請歸還土地及補償該地經年損失。
◎請協助歸還及補償本人所有之五筆土地。
◎祖遺湖下村段土地因測量錯誤而將原有一半劃為國有及舖設道路,請予以合理歸還及補償。
◎金門縣64.65年次役男慰助事宜。
◎祖遺沙溪一劃土地,被劃為國有地,請協助歸還。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沙分銷處
    金門縣金沙鎮官嶼里官澳36號 金沙分銷處地圖
    0933-699-781
  • 金寧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武德新莊118號 金寧分銷處地圖
    0910334484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