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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酒公司來函

發布日期:
記者: 報導。
點閱率:1,582

有關貴社108年6月26日「從金酒中止冠名SBL談金門籃球發展」社論報導,相關內容有部分與事實尚有出入,謹請惠予澄清。
一、旨揭社論報導第三段內容略以:「2013年7月金酒公司正式取得金門酒廠籃球隊之經營管理權,金酒公司為督導檢核單位,…直接經營管理球隊」,及「2015年開始改採成招標冠名方式,贊助按照採購法對比出資問題,也因此出現第11、12季球隊合約糾紛鬧上媒體版面,…」等,經查,本公司對金門酒廠籃球隊,自始至終僅為該球隊之贊助廠商,從未曾涉及該球隊管理經營,此有歷年贊助及冠名採購契約可為證明,上開社論所稱本公司取得經營管理權…直接經營管理球隊云云,核與事實有間。
二、次查,取得冠名權由早期採贊助方式變更為現行採購招標方式,係依照公共工程委員會就冠名案之函釋意見而為階段性不同之處理方式,惟不論採何種方式,皆無發生社論所揭對比出資問題。
三、承上,以上說明請貴社惠予協助於報端揭露澄清,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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