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婚育租金補貼 9月申請
行政院已於108年6月20日正式核定「協助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每月補貼最高5000元,協助單身青年及婚育家庭減輕租屋負擔,並將從今年9月開始申請。
詳細補貼金額、戶數,可上內政部營政署網站查詢、參閱。內政部就協助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說明指出,補貼對象及條件:
一、單身青年(含「租屋處與戶籍不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就業租屋青年):20歲至40歲、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2.5倍以下且無自有住宅之未婚、離婚或喪偶者。
二、新婚育兒家庭: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2.5倍以下且無自有住宅之2年內新婚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
三、申請資格及方式:(一)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2.5倍。(以「租屋處所在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為認定標準;向「租屋處所在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二)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三)家庭組成符合下列之一:1、20至40歲單身青年(含「租屋處與戶籍不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就業租屋青年)。2、2年內新婚家庭。3、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四)家庭成員定義:1、20至40歲單身青年(含「租屋處與戶籍不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就業租屋青年):僅單身1人(戶籍內無配偶、直系親屬)。2、2年內新婚家庭:申請人及配偶。3、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含胎兒)。(五)戶籍地應與租屋處同一直轄市、縣(市)。(但符合「租屋處與戶籍不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就業租屋之20至40歲單身青年不在此限)。
補貼金額:
一、單身青年(含「租屋處與戶籍不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就業租屋青年):每戶每月最高補貼金額依地區別分為新臺幣(以下同)2,600元、3,200元、4,000元等3個級距(以新婚育兒家庭之補貼金額打8折),補貼期間最長1年。
二、新婚育兒家庭:每戶每月最高補貼金額參照「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依地區別分為3,000元、3,200元、4,000元、5,000元等4個級距,補貼期間最長1年。
補貼戶數:
一、單身青年(含「租屋處與戶籍不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就業租屋青年)1萬2,000戶、新婚育兒家庭1萬2,000戶,共2萬4,000戶。
二、倘年度複審合格戶數超過計畫戶數時,採評點制,依據申請人家庭之年所得、育有未成年子女數等條件,決定補貼之先後順序。
三、各直轄市、縣(市)計畫戶數得依民眾申請及複審合格情形,在總補貼戶數不變情況下檢討調整單身青年及新婚育兒之戶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