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籍工作滿一年8/16前 申請秋節家戶購酒認證
依據中秋節家戶購酒實施計畫金門縣政府財政處業已公告受理設籍金門縣且實際工作滿一年者申購今(108)年中秋節家戶購酒認證,並請八月十二日起至八月十六日前,檢具相關規定證明文件送至金門縣政府財政處辦理,逾期不受理。
財政處係依據中秋節家戶購酒實施計畫購酒資格相關規定辦理公告受理設籍金門縣且實際工作滿一年者申購今(108)年中秋節家戶購酒,公告事項內容如后:
(一)、資格:於今(108)年九月十三日(含)前年滿二十歲、設籍且實際於金門縣工作滿一年者 (如已符合家戶購酒其他資格規定,或已在鄉鎮配售期間完成申購者,不得再申請)。
(二)、申請及配售期間、地點:(1)、自今年八月十二日起至八月十六日止(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向縣政府財政處申請認證 (逾期不受理)。(2)、縣府財政處於今年九月二日上網(財政處網站)公佈認證通過之名冊,不另行發核准公文予申請人。(3)、請通過認證者於今年九月四日至六日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印章,逕向金酒公司寧山庫(營業時間上午八時至十一時卅十分,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四時三十分)辦理申購,逾期尚未申購者,不再受理補申購。若委託人代理申購,另請出具委託書授權並請受託人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縣府財政處提醒,申請設籍金門縣且實際工作滿一年者申購今(108)年中秋節家戶購酒者應檢附文件:(一)、申請表一份。(二)、實際連續設籍於金門縣滿一年之證明文件:身分證影印本一份或戶籍謄本影印本一份。(三)、實際在金門工作滿一年之證明文件:1、私部門:就業於金門地區投保明細資料(向金門勞工保險局申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向金門稽徵所申請)。2、公部門:派令、調職令、聘書、最新在職證明(申請前一個月內)。
縣府財政處表示,在金門縣設籍且實際工作滿一年今(108)年中秋節家戶購酒申請表格內所規定應填列事項及檢附文件,均為認證要件之一部分,請申請人切實遵守,如經事後查證申請人有違反相關規定事項或提供偽造不實資料,經核發配酒者,應繳回所配發之家戶購酒。如有未盡事宜,另由財政處認定,洽詢電話:318823分機62215張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