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領務服務9/17巡迴抵金湖戶政所辦理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金門「行動領務」服務將於本(九)月十七日巡迴抵金湖鎮戶政事務所辦理,除受理民眾申請(換)護照及護照加簽外,同時提供國內文件驗證服務。
金門「行動領務」服務預定十七日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四時三十分在金湖鎮戶政事務所受理服務,行動領務內容為中華民國普通護照之申請、補、換發業務及國內文件驗證服務(以上均不含速件之申請),作業時程披露如后:
(1)、申請新照及換發之一般性案件,將於九月廿四日寄發。
(2)、護照遺失申請補發案件,將於九月廿五日寄發。
(3)、護照各項修正或加簽案件,將於九月二十日寄發。
(4)、文件驗證案件,將於九月二十日寄發(文件內容有疑義,須再行查證者,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將另行通知寄件時間)。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表示,屆時護照及文件證明將統一委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代為領取,並以快捷方式代送到府(收件地區以臺灣及各離島為限),護照規費為每本新臺幣一千三百元,但未滿十四歲致護照效期縮減者,每本收費新臺幣九百元,文件證明正本每件新臺幣四百元、影本為新臺幣二百元。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表示,除應繳規費外,申請人須另繳交由郵局寄送新照及文件驗證案之快捷費用,該筆費用將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收費標準辦理。另護照各項修正或加簽之申請為免費之服務,惟仍須繳交由郵局寄送護照之快捷費用。另,在國外具役男身分之申請人應向駐外館處申請護照,或於返國後始得申辦,未入境者不得委託代辦。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提醒首次申請普通護照(即第一次申請普通護照,以前未曾申辦過)必須本人親自至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南、東部或雲嘉南辦事處辦理;或向全國任一戶所辦理人別確認後,始得委任代理人續辦護照,並請填繳普通護照申請書一份,繳交最近六個月內拍攝之彩色光面白色背景照片一式兩張(照片一張黏貼,另一張浮貼於申請書),並請繳交尚有效期之舊護照(限非首次申請護照者)。
此外,申請換、補發護照須沿用舊護照外文別名,如擬申請變更,須繳附足資證明之文件,且原外文別名應予刪除,不得再加簽為第二外文別名。在國內、外年滿十四歲至接近役齡男子及在國內役男(已出境役男應向駐外館處申請護照)之護照效期皆為十年(遺失補發之護照效期仍以五年為限)。
